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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法治观现状及对策研讨

2022-7-7 16: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54| 评论: 0|原作者: 广西靖西市司法局 梁晓莉|来自: 宇新网

摘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务工,把子女留在老家由老人或亲戚帮忙照看,以至于农村地区出现了很多“留守儿童”,其和父母长期存在时间、空间等诸多方面的隔离。这些留守儿童面临各方面问题,尤其是农村留 ...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务工,把子女留在老家由老人或亲戚帮忙照看,以至于农村地区出现了很多“留守儿童”,其和父母长期存在时间、空间等诸多方面的隔离。这些留守儿童面临各方面问题,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及其受侵害事件逐年增多,对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越来越大,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然而,单靠个人及家庭的力量是不可能对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问题作出有效的解决,本文立足靖西实际,从法治教育层面出发,探讨留守儿童法治教育的现状,并提出相对的问题应对措施。


一、留守儿童法治观现状


(一)留守儿童犯罪现状。近年来,留守儿童的犯罪情况呈现了低龄化、暴力化、团伙犯罪的趋势,并且在案件数量上有明显上升,主要集中在16岁到18岁阶段。留守儿童的犯罪一般从小偷小摸开始,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之下,最终慢慢走向不归路。


(二)违法犯罪原因。靖西市大部分的留守儿童来自农村,区域经济、教育等各方面都不发达,父母过早离开他们的身边,缺少必要的成长环境等,这些缺陷产生了四个主要的违法犯罪原因。一是留守儿童家庭亲情缺失。大部分由家长的老人抚养,成长环境单一缺乏父母关怀。二是学校教育缺失,农村地区学校受办学条件的限制,师资力量弱,思想意识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也是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之一。三是社会关注乏力,各村街疏于管理留守儿童的判断能力不强,自我行为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接触的人和事能对他们产生极大的影响。除此之外,犯罪所能带来的被关注的


感觉也是留守儿童们所追求的和所渴望的,大部分的留守儿童处于封闭的小社会中,往往是一个被忽略的人群,在心里的渴望和外界的刺激下,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抓住这些心理,甚至还有社会人士专门找寻留守儿童协助他们犯罪。这些,都是诱使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四是来自网络的诱导。大多数犯罪的留守儿童沉迷于网络,而网络暴力、游戏暴力也是诱导留守儿童效仿犯罪原因之一。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的意见建议


(一)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近两年来,我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连续2次出台调整学校法治副校长的相关通知,全市共调整聘请62名优秀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从各学校领导或教师中聘请62名学校法治辅导员,分别负责全市112所中小学校和市直7所学前教育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同时要负责开展好辖区13个村小、44个教学点、163个幼儿园的法治教育工作。各法治副校长认真贯彻相关文件要求,极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如我市第六小学创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举办“模拟法庭”,上一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靖西市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


(二)送法到课外,丰富农村留守儿童课外生活。丰富课外生活,


让他们能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市妇联、市司法局为外出务工者相对较多的几所“留守儿童之家”送去法制、绘画、漫画等多类法制书籍,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和“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活动,着实解决留守儿童对法律认知的困难。


(三)充分发挥学校“法治辅导员”的模范作用。学校要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思想认识,不要只关注升学率等,更关注留学儿童心理的健康,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农村留守儿童个体年纪尚小,自然也不会拥有足够“强大”的明辨是非能力,而模仿能力则反之。也正因如此,其经常会有意无意地进行模仿。鉴于此,为了进一步有效加强留守人员本应具备的道德水平,作为学校法治辅导员要约束自己的行为方式,以《道德与法治》课为载体,加强青少年德治与法治的传授与教导,在思想道德课程教学之中也可以更多地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技术来对课程资源加以充实,最终激发学生在此方面的学习兴趣,借助于法治教育来帮助其树立正确价值观。


(四)加强我市“一屯一法律明白人”工程建设。“法律八进”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更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2021年,靖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在全市建立“一屯一法律明白人”队伍,经各乡(镇)从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组长、乡村党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人员中向市司法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全市19个乡(镇)292个村(街、


社区)2305个屯已落实聘任“一屯一法律明白人”2403人,达到百分百全覆盖。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一项以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农民学法用法典型为目标的一项普法惠民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法律明白人”一小片,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一大片,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只有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学法知法,才能更好用的引导下一代懂法守法。


(五)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普法载体。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和留守儿童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需要和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制观念。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栏、“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渠道开展宣传,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制书籍、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制信息,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组织村民学法,引导村民收看法治节目,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总而言之,留守儿童判断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更容易受到社会人士的影响,容易在不经意间走上犯罪的道路,值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社会各界人士需要不断地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氛围,也需要更加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状态。进一步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模式,使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渗透于各个方面市。市司法局将有计划地培养法治副校长师资队伍,还应加强对全体教师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以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的法治教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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