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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案结事了不断联 司法温情解忧排难

2022-8-3 15: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6| 评论: 0|来自: 宇新网

摘要: 8月2日下午,马某带着哭哭啼啼的小儿子来到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干警王建民:“王法官,本来俺家的案件经你手已经执行完毕,可是现在小儿子不愿意跟他妈妈生活,俺也不想再麻烦您,您给讲讲法律知识,看下一 ...
8月2日下午,马某带着哭哭啼啼的小儿子来到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干警王建民:“王法官,本来俺家的案件经你手已经执行完毕,可是现在小儿子不愿意跟他妈妈生活,俺也不想再麻烦您,您给讲讲法律知识,看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

2020年初,马某和妻子马某玲诉讼离婚,婚生大儿子(11岁)由父亲抚养,小儿子(10岁)由母亲抚养,互不承担抚养费。诉讼前,马某曾向妻子微信转账1万元求和好,法院判决马某玲归还,判决生效后,马某玲拒不返还,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过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建民的劝解,马某玲将1万元还给马某。案件已经执行完毕,本应案结事了,但今年7月份,马某又联系了王建民。

原来,马某与马某玲离婚后,虽然判决二儿子由马某玲抚养,但实际上两个儿子都一直住在马某父亲家中,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成长、学习环境。马某玲常年外出打工,与两个儿子聚少离多,感情生疏,小儿子与其并不亲近。

虽然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看见马某的小儿子无助的泪眼,王建民认为作为法院干警,无论何时何地遇到群众的法律问题,都要肩负起法院人的职责,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针对马某的家庭情况,为了减轻双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诉累,更为了避免对孩子幼小的心灵再次造成伤害,王建民请来了马某玲,并亲切的和马某的小儿子谈话,询问小朋友在家里和爷爷奶奶的相处的如何,和哥哥的关系,在邻居和学校跟谁要好,见小朋友逐渐放松下来,王建民问到:“小朋友,以后你想跟着爸爸一起生活,还是跟妈妈一起生活?你无论是跟谁一起,另一方的家人和小伙伴平时都可以去找你玩。”马某的小儿子绷紧嘴唇,眼含热泪地看着王建民,最后说道:“我想住在爷爷奶奶家。”

王建民转身对马某玲说:“你看,现在你小儿子在父亲家里生活的很好,学习也不错,如果突然给他改变了生活学习环境,孩子心理有起伏,这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哪怕你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并不代表孩子不认你这个母亲,以后你仍然有对孩子探视的权利。”

马某玲见小儿子心意已决,听完王建民的劝解,也考虑到自己常年打工,无暇照顾孩子,不利于孩子心理健康,点头同意放弃抚养权。

当日下午,马某和马某玲在王建民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马某玲放弃对小儿子的抚养权,并支付给马某7万元抚养费。

虽然只是处理过当事人的案件,哪怕案件已经了结,但只要人民群众有需要,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始终都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利用司法的温度,唤起当事人的感情,将法律的温情传递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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