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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一”活动助推陕西省大荔县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2012-9-7 08: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4| 评论: 0|原作者: 陕西省大荔县司法局 马建军|来自: 司法网

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切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9月6日上午,陕西省大荔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干部、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23人,在同州广场举行了“慈爱之 ...

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切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9月6日上午,陕西省大荔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干部、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23人,在同州广场举行了“慈爱之心、援助之手、法律之盾”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普法宣传暨法律援助咨询活动。渭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进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亚林,大荔县司法局局长刘彦辛等亲临指导。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人潮如流,有咨询问事的,有领取普法资料的,也有寻求法律援助的,气氛活跃,场面宏大。设置气拱门1个,摆放展板4块,发放普法书籍和惠民手册1000余本,赠送普法手提袋2000个,普法围裙800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6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活动也拉开了大荔县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主题实践活动的序幕。随后,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巡回18个镇,深入村组社区、农户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下基层活动。内容突出“八个一”,即:举办一场法制报告会、召开一次民意座谈会、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承办理1起援助案件、回访一个援助案件当事人、探访一名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慰问一名孤寡老人,帮扶一名留守儿童。活动期间,将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的原则,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和覆盖面,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和对象,集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法律援助受援人,开展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确保每个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

通过“八个一”活动的深入开展,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慈爱之心 援助之手 法律之盾”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普法宣传暨法律援助咨询活动现场

“慈爱之心 援助之手 法律之盾”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普法宣传暨法律援助咨询活动现场

“慈爱之心 援助之手 法律之盾”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普法宣传暨法律援助咨询活动现场现场宣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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