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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鹰到市劳教所检察调研

2012-10-12 10: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51| 评论: 0|原作者: 通讯员\候磊 杨丽|来自: 司法网

摘要: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10月10上午,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鹰,副检察长赵丽霞、李亚楠一行莅临新乡市劳教所,对劳教执法、场所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检察调研,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宋涛陪同。刘鹰检察长 ...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10月10上午,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鹰,副检察长赵丽霞、李亚楠一行莅临新乡市劳教所,对劳教执法、场所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检察调研,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宋涛陪同。

刘鹰检察长一行首先听取了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丁岩关于劳教执法、场所安全、队伍建设等情况的汇报。随后,深入所大门、二门、职能科室、干警值班室、监控室、学员宿舍、伙房、饭堂、习艺场所、卫生所等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指导。刘检察长详细询问了大队警力编排干警值班及劳教人员管理情况,认真了解了劳教人员伙食、会见及所务公开的开展情况,刘检察长对该所执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他指出,市劳教所长期以来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方针政策,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顺利的实现了第十四个场所安全年。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劳教所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劳教机关站位全局、服务大局,认真履行首要任务和各项工作职责的结果。希望劳教所全体干警在所党委的带领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教育人、挽救人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再创佳绩。

同时,刘检察长就劳教所执法工作和驻所检察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派驻检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监管场所面临的复杂形势,把加强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做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十八大期间要对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周密部署。特别是督促监管单位完善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防止被监管人脱逃、死亡、行凶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对监管单位值班制度加强监督,协助监管单位抓好十八大期间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为监管场所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劳教场所要进一步做好规范执法工作。要重点抓好收容收治环节,务必做到各类手续齐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收容收治,杜绝违规收容收治;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劳教人员请假、解教、外执、外医、延(减)期等执法事项,切实做好涉法涉诉劳教人员管理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好劳教人员伙食管理,确保食物量达标,保障劳教人员合法权益,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始终把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复杂一些,把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和办法部署得更周密扎实一些,坚决破除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破除监管安全问题不可避免的错误观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精心研究,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宋涛副局长代表新乡市司法局党委对刘检察长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到市劳教所检查调研表示感谢,他说:劳教场所已连续14年实现了持续安全稳定,凝聚了市红旗区检察院领导和驻所检察室干警的心血。多年来驻所检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劳教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检察指导,他们的工作作风、工作干劲也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今后,劳教所将以这次检查监察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务实拼搏,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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