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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案"正式立案 两"逼供"民警被拘一人在逃

2010-5-13 08: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27| 评论: 0

      赵作海冤案事件的进展比想象中要快 。5月12日,商丘市检察机关对两名涉嫌刑讯逼供的公安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 ,另有一人在逃 ,已被通缉;赵作海11日深夜在一份自己不认识的文书上签了字 ,有人告诉他,他得到的赔偿款不会超过45万元;同时,复活后再次消失了多日的赵振晌又出现了。
      12日,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负责向记者介绍此案最新进展,当记者追问当时的柘城县公安局领导是否也要追责时,宋国强一言不发,迅速起身离开新闻发布会场。     
      冤情刚暴露一民警就已“消失”
     12日,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丘市纪委牵头组成的评查组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3名“赵作海案”的办案人员因涉嫌刑讯逼供被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郭守海、周明晗被刑事拘留,李德领在逃,已被通缉。
      据记者调查 ,1999年办理“赵作海案”时,三人都是一般民警。郭守海目前还是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般民警;周明晗现为柘城县公安局控申股指导员;李德领现为柘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记者获悉,赵作海案冤情暴露时(5月初),柘城县公安局内部人员便联系不到李德领。
      “商丘市检察院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公安机关,针对原办案单位,针对当时(赵振海)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商丘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韩晓东12日告诉记者。
      当记者追问当时的柘城县公安局领导是否也要追责时,宋国强一言不发,迅速起身离开新闻发布会场。
      据悉,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培军,现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财处处长。案件负责人丁中秋,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案件负责人罗明珠,现在商丘市公安局纪委工作。
      商丘政法委目前并没有自查
      5月10日,宋国强曾告诉记者,2002年8、9月份,公安机关在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商丘市委政法委对“赵作海案”专门组织了一个研究会,经过集体研究,认为这个案件具备了起诉的条件。
      记者追问针对上述会议,商丘市政法委有没有自查?
      “因为之前(至上述政法委会议)真实情况还都没有落实清楚,现在还没法谈下一步如何调查。这项工作有人内部正在核实,核实的情况,目前还不太清楚。”韩晓东回答。
      同时,韩晓东还说:“宋国强处长本人是这件事情(指上述政法委会议)的亲历者,他肯定知道这个情况……宋国强处长介绍的这个情况应该不会是……不会是……”
      这些话与上述“正在核实”的话,前后矛盾。
      记者问当年政法委会议的决议是怎么形成的?
      韩晓东回答:“公检法大家坐在一块儿,集体研究,看怎么处理比较好。”
      记者问如果检察院反对的话,是不是要服从政法委的意见?
      韩晓东回答:“这个会议我没参加,我不太清楚。”
      判决书中辩护意见仅8个字
      据悉,2002年的商丘市政法委书记是王师灿。公开的简历显示:王师灿1945年生,1968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矿业学院机电系毕业。
      “我一个副专员(当时的商丘行署)改的政法委书记,我(平时)都不问案件,我不是学法律的,我学煤矿和矿山机电。”12日,王师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记者问是否还记得这个案件,是否是他拍板决定起诉赵作海?“我不问具体案件,我忘记了。”王师灿回答。
     12日夜间,记者获得商丘市中院制作的赵作海判决书,该判决书仅仅四页,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作海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其辩护人辩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宣告被告人赵作海无罪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非常重大的问题,况且是无罪辩护,为什么判决书没有显示具体辩护意见呢?”一位法学专家告诉记者。
      当时庭审过程的还原几成难事。当年赵作海的辩护人胡泓强早已离开所在律师事务所多年,记者多方寻找也不见下落;商丘市检察院、法院对此也三缄其口,称“案卷全部被河南省高院调走”。
      赵振晌:我一点也不愧疚
      赵振晌“复活”后,整个商丘市用“炸锅”二字形容不为过。而这个掀起事件的主角却照了个面后再次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谁也找不到他。5月12日下午,当有些村民准备发布“寻人启事”的时候,他又躺在了赵楼村里一所卫生室的病床上。盖着一件黑色的棉袄,赵振晌歪躺在病床上,床头放着一根树枝做的拐杖。
      起初,任凭如何发问,他总一言不吭 。当记者为他支付了当日输液的费用后,他才比较愉快地接受了采访。
      赵振晌患的是脑溢血,目前靠拐杖勉强能够行走。单靠输液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是无子无女的他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他没有确切地说出这几天去了哪。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他可能害怕记者来采访他,这几天跑到邻村一个外甥女家躲了起来。
      “我就没走远,我也走不远……”赵振晌说,12年来,他一直在河南境内,只是不愿意回来。他一开始去了好几个城市,最后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城安顿下来。在太康县,赵振晌租了一间小房,房租大部分时间都是欠着,房东觉得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很可怜,也不太计较。
      之前,由于身份证早就过期,赵振晌就专门找一些不用身份证的小旅馆栖身,被他称作住“干店”。在他看来,自己早已经成了“黑人”,但是他却不知道,在商丘,他已经被人们当成了“死人”。这一次回家并不是赵振晌自己的意愿 ,而是他的房东提出来的 。“我病得厉害,他怕我死在他那,就硬把我送回来了。”
      提到赵作海,赵振晌情绪一度十分激动,他说至今都恨赵作海。当时动刀虽然是头脑发热,但对赵作海却早就看着“不顺眼”了。
      “我回来,他才出来的。他倒是有人赔他钱,我却什么都没有……”赵振晌还说。
      当记者问他:“知道因自己失踪的事让赵作海被判 11年后,内心愧疚吗?”赵振晌神情坚定地回答说:“一点都不愧疚,我在外流浪了十多年也很亏。”赵振晌说,11年前的一个深夜以为杀死了赵作海的他逃离老家后就一直没有回家,不知道赵作海因为“杀”了他而判死缓。
      赵振晌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两哥哥已经去世,还有一个姐姐在不远的大仵镇,记者辗转在此镇找到了他姐姐的儿子赵乃功。赵乃功说,他已经20多年不见这个舅舅了,只是听说12年前他死了,最近又活了。“我母亲去商丘了,她可能还不知道舅舅回来的事。”当记者问他要不要去看看赵振晌时,他说:“我没空,马上还要出去送货……”
      已在一份协议上签字,赔偿可能不超过45万
      赵作海:我就恨打我的人
      5月12日,许多媒体一早聚集在了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镇余庙村赵作海妹夫家中。最早一批记者到的时候,赵作海还没起床。
      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说,11日晚上12时许,乡里来了几个人,让赵作海签了一份协议。赵作海承认了此事,并称是一份和赔偿金额有关的协议。“我不识字,他们给我念的内容,说按照规定好像赔我40几万元,具体数字我也没听懂,反正不超过45万元。”
      对于赔偿数额,商丘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韩晓东予以证实,商丘中院已启动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数额将严格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计算。据介绍,赵作海一共被非法羁押4019天,按照目前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他将获得大约45万元的国家赔偿。当记者问到这笔赔偿会不会考虑将当年赵作海遭受刑讯逼供导致的精神损失计算进去时,韩晓东回答说,这也要依法进行赔偿。
      得知赵作海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后,赵振举十分不满意,不停地摇头。在他看来,这显然不是所期望的数目。记者了解到,赵作海的几个或近或远的亲戚对这个数字都不太满意,均表现出一副撒手不管的架势。
      在谈及以后有什么打算时,赵作海说,会把四个孩子领回来抚养,利用国家赔偿金给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在家好好种地。
      采访过程中,赵作海多次拿出自己的“释放证”,他也希望通过媒体告诉自己的孩子们,他是无辜的 。当天,听妹夫说他的儿子最近几天会回来看他,这让赵作海顿时欣喜万分。
      和前一天一样,提及当年和赵振晌纠纷的缘由,赵作海仍表现出厌烦。但当记者两次问到和杜金梅是否有“关系”时,他都点了头。只是他把点头的动作做得很小,似乎生怕别人察觉。
      而提及赵振晌所说的1800元钱债务,赵作海用力地挥了挥手:“过去了就别提了……我现在就恨那些打我的人,赔多少钱倒不是很在乎。越早抓住他们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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