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三关” 严把事前监督关,深入监管改造现场认真调查,准确掌握罪犯的刑期、改造表现、疾病和伤残情况;严把事中监督关,列席监管部门研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会议,参加对罪犯的身体检察,认真审查呈报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发现不当及时提出纠正;严把事后监督关,发现法院作出的管制、缓刑判决和假释、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和监狱管理部门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抗诉。 二是坚持“两打” 严厉打击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判决、裁定、决定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监外罪犯再犯罪案件。 三是落实“三查” 查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档案建立是否到位、查基层帮教组织是否建立到位;查脱管漏管和监外执行条件丧失仍未收监的是否纠正到位。近两年来,该县监外罪犯90多人中再犯罪的仅有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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