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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律援助为农民工千里追讨医疗赔偿款160万元

2012-12-13 17:2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9|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睢阳区司法局 张业峰 李会超|来自: 司法网

摘要: 12月10日,在伤者危难之际,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无偿为伤者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伤者一次性追讨医疗赔偿款人民币160万元,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2012年3月份,家住睢阳区路 ...
12月10日,在伤者危难之际,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无偿为伤者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伤者一次性追讨医疗赔偿款人民币160万元,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2012年3月份,家住睢阳区路河乡刘老家村杨庄村民王兴俊到天津某建筑工地打工,于2012年9月15日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空跌落摔伤,造成四肢瘫痪,后在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建筑商在前期垫付了40万元医疗费后,以种种借口不再支付任何治疗费用。面对天文数字的治疗费用,王兴俊的家人毫无应对之力,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睢阳区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

在了解情况后,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迅速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马传领和宋忠江两位同志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马、宋两位同志接受指派后,对案件高度认真负责,不辞辛苦,前后于11月19日、11月26日、12月3日共三次不远千里奔赴天津,到事发工地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穿梭于工地和医院之间进行调查取证,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展开调解说服工作。

黄天不负有心人,在睢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建筑商最终做出让步,同病人家属于12月10日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给王兴俊医疗赔偿款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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