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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700亿不知去向”正是“公路三乱”之源

2012-12-27 15: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3| 评论: 0|来自: 人民网

摘要: 央视报道称,地方公路“三乱”问题依旧乱象丛生,而媒体推算公路每年罚款为2700亿元。这些钱的去向和用处都未透明,成为一大疑问。报道称1名司机从江苏出发,货车总重量为89吨,到河南变成110吨,到山西变成126吨,所 ...

央视报道称,地方公路“三乱”问题依旧乱象丛生,而媒体推算公路每年罚款为2700亿元。这些钱的去向和用处都未透明,成为一大疑问。报道称1名司机从江苏出发,货车总重量为89吨,到河南变成110吨,到山西变成126吨,所到之处被多收费。(央视12月26日)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些公路“三乱”现象,虽然一直以来饱受诟病,但其存在显然已非朝夕之间。于是,有道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长期存在的公路“三乱”现象,指望轻轻松松便能毕其功于一役,自然并不现实。

不过,假如是个老病号,却不积极疗治,甚至讳疾忌医,最终拖成绝症,或许并不意外。但是,明明对“病情”了如指掌,也不断“用药”,甚至还曾用过猛药,病情却仍未见好转,反而愈发严重,乃至久治不愈,恐怕多少令人纠结。对于公路“三乱”而言,类似的曝光与严厉整治,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高调上演,真要追溯的话,更是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便已民怨沸腾。从1994年起,国家就开始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至今快二十年过去了,即便是“病去如抽丝”,也该“抽”得差不多了,何以“药”吃了一箩筐,“疗效”却基本见不着呢?

应该承认,对于公路“三乱”的一些治理措施,其实不能说不给力,有些地区为了治理“三乱”,甚至将免职人员从涉事层级上溯两级,直接与官员的“乌纱帽”挂钩,按说应该有足够的威慑力,但现实的情形为何仍然疗效不佳呢?不过,谜底其实并不难揭开。当公路每年罚款据推算高达2700亿,而这笔巨额款项的去向和用处却不得而知时?答案其实已暗藏其中。

不难看出,公路“三乱”早已不只是简单的行政乱象,而是成了“年产值”高达2700亿的地下产业。假如说其他暴利产业的一本万利,或多或少还需要投入些本钱的话,只需拦车收费即有每年数千亿的入账,公路“三乱”可谓不折不扣的无本万利。尤其是当公路“三乱”收费往往是直接的现金交易,根本没有任何罚款或收费凭据时,2700亿完全游离于财务监管之外,不仅直接制造了利益“黑金”,更令公路“三乱”的监管基本如同“重拳打棉花”。

事实上,公路超载现象,当然不能放任不管,但以超载治理为名的公路“三乱”非但无助于治理超载本身,当“罚款占到了运输企业固定成本的10%”,甚至逼得很多运输企业非“超载”不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公路“三乱”其实已陷入治理悖论。而同样是公路超载治理,国外一些国家为何能规避上述悖论呢?在加拿大和美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进行超载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研究,建立了严格的法律制度,广泛采用车辆静态和动态称重设备对车辆超限情况进行检测。在澳大利亚,对超限超载的处理方式一般是修路,即按承运货物的起点到终点,负责修理该路段所有的损坏路面。无论是超载的统一化检测指标,还是罚则上的去利益化,都使得公路“三乱”几乎无缝可钻。

从这个意义上说,真要对国内公路“三乱”釜底抽薪,更需从公路超载治理手段与机制入手。不难设想,假如国内公路超载的治理也设置统一的检测标准,设立专门的缴纳账户,并严格限定其必须用于公路的维护保养,当去向和用处都被搁在了明处,执法权不再能折现为巨额收益,公路“三乱”失去了利益驱动,自然难以“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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