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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为公平正义努力奉献

2013-1-7 11: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8| 评论: 0|原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司法局 莫秀荣 梁连喜|来自: 司法网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宣传现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宣传现场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宣传现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宣传现场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诉求,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按照桂林市司法局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下达的办案任务指标,该县应完成法援案件489件,截止2012年12月15日,该县共受理和录入法援案件510件,比去年增加91件,结案率为59.2%。在结案的案件中,刑事辩护29件,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9件,非诉讼代理224件,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12万余元。在抓好案件办理的同时,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共接待咨询980余人次,其中来访咨询720余人次,来电或通过12348专用电话咨询260余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05份,引导当事人向其他渠道求助60余人次。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引导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开展了三次法律援助宣传,其中二次深入基层到乡镇宣传。

二是在宣传内容上侧重宣传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申请程序、申请人的义务,法援机构的地点、执业人员、服务范围以及联系方式等,使困难群众懂得法律援助的方法和渠道,以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通过电信、电台等传媒扩大法律援助的宣传面。

四是完善了便民服务举措,创新了服务方式,建立了位于一楼,临街的便民接待窗口,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基本设备配置齐全,极大方便了求援人员上门求援。

五是健全公开制度,并在便民接待窗口建立了统一的法律援助机构标识、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守则,使求援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六是开展了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组建了村级法律联络员队伍,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档案,现全县11个乡镇所有村委会都有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据统计,全县共有法律援助联络员285人。

七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在残联、工会等部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便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或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八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法援中心及其法援工作站人员业务培训两次,一是学习国务院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使参训人员明确法律援助的概念、特征、范围、形式、条件、程序等内容。二是讲解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要求,尤其是非诉讼法援案件的质量要求,注意事项和档案管理等内容,全县34人次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援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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