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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斤海鲜引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3-4-15 10: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21| 评论: 0|原作者: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政工科 马海燕 高敏|来自: 司法网

摘要: “二斤海瓜子,换来九日拘留”,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新城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买家王某因买海鲜与卖家发生争执,最终拔刀相向,致卖家两人受伤,最终给自己换来的是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4月13日,王某因 ...
“二斤海瓜子,换来九日拘留”,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新城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买家王某因买海鲜与卖家发生争执,最终拔刀相向,致卖家两人受伤,最终给自己换来的是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4月13日,王某因嫌昨天早上买的两斤“海瓜子”不新鲜,骑电动车来到仙河镇幸福村早市找到卖家张某某和刘某理论,要求退钱,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王某气不过,就抓起张、刘二人正在销售的“海瓜子”往路边扔,张、刘二人忙上前拽住王某的胳膊和衣服,王某用力甩开二人,顺手从电动车上抽出一把刀子乱捅,将张、刘二人两人扎伤,王某见到伤了人,扔下刀骑车就跑,最终被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目前,王某因故意伤害已被依法行政拘留。王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追悔莫及。

民警提醒:因工作或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纠纷时,切忌一时冲动!当事人首先要保持冷静,用法律或正当的方法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切莫因自己的一时冲动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故意伤害案件中,因过激极易引发刑事案件,如果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不仅仅是行政拘留了,要给自己带来的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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