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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曲阜市司法局召开律师大会选举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2013-6-13 16: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91| 评论: 0|原作者: 李风荣|来自: 司法网

摘要: 6月7日下午,山东省曲阜市司法局根据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一、会前认真组织 严格审查 根据《律师协 ...

6月7日下午,山东省曲阜市司法局根据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大会,选举产生了出席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

一、会前认真组织 严格审查 根据《律师协会章程》的具体规定和济宁市律师协会的有关要求,曲阜市司法局成立了出席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选举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广泛动员,积极商讨、筹备大会的各项工作,对各所充分酝酿、民主协商、选举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严格审查,同时注重党员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代表的比例。制定出台《出席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三届律协理事候选人选举办法》(草案),详细规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条件和名额分配原则,充分做足会前准备工作。

二、会中民主选举 公正客观 大会首先表决通过了《出席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选举办法》(草案),介绍了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其次,经过选举出席济宁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首先选股产生了出席济宁市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的4名律师代表,再从当选的律师代表中确定2名理事候选人,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报经济宁市律师协会同意,选举产生2名理事候选人。选举出的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不仅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而且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形象。市司法局副局长颜冬梅勉励当选的律师代表和理事候选人要不辜负全体律师的信任和重托,紧密联系实际,反映律师呼声,维护律师权益,忠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和权利。

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服务管理科全体成员、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全体律师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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