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5日,山东省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震对曲阜市2013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年中工作考核。 李主任在曲阜市司法局局长宋振东、副局长颜冬梅的陪同下,对2013年上半年度曲阜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的完成情况、案卷质量、案件补贴发放情况及上报信息案例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后对曲阜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加快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李主任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二、要凝神聚力、鼓足干劲、想方设法,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深化公证、非诉讼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多措并举保障年底目标任务的完成。三、严格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的使用,规范法律援助公函的管理,理顺受理程序,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控措施,落实回访制度,规范案卷归档。四、法律援助中心要坚持管理和办案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法律援助律师要进一步强化办案能力,加大办理集团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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