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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固县老庄司法所充分发挥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 进一步基层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2013-7-23 14:1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32| 评论: 0|原作者: 陕西省城固县老庄镇人民政府 张宏儒|来自: 司法网

摘要: 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先锋队作用,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面提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置突发事件和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陕西省城固县老庄司法所以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双百 ...
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先锋队作用,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面提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置突发事件和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陕西省城固县老庄司法所以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双百”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争取各级党政组织重视,积极协调解决各村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报酬、办公用房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力促“双百”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创建活动中老庄司法所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以党委文件下发了“双百”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及实施步骤,重点就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做了要求和说明,充分保证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强化管理指导协调职能,高标准定位,全面规范村调委会调解工作流程。依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辖区16个村、2个社区调委会,对人民调解组织的现状和办公场所进行走访了解,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不利因素4件,调整充实调解人员2名,协调解决办公用房6间,面积160余平方米,落实办公经费1.2万元。7月份,按照“五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和“六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的要求,老庄司法所邀请镇综治委领导一同进行实地初查初验,纳入本年度规范化调委会创建范围村调委会以基本达到了“五有、六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大幅提升,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的热情空前高涨,村级人民调委会的民间矛盾受理率达到100% ,调处成功率高达96%以上,较好地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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