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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举办2013年度第一期“政工讲坛”

2013-8-16 17: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49| 评论: 0|原作者: 李相征 张朝卿|来自: 司法网

摘要: 8月16日,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举办2013年度第一期“政工讲坛”。局政治部、机关党委、老干科全体人员;市监狱、市劳教所全体政工人员;局属党支部宣传委员等共30余人参加了讲坛会。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主持 ...
8月16日,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举办2013年度第一期“政工讲坛”。局政治部、机关党委、老干科全体人员;市监狱、市劳教所全体政工人员;局属党支部宣传委员等共30余人参加了讲坛会。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期讲坛会以“学党章、谈体会、干实事、促赶超、树形像”为主题。演讲人员以社会和生活中的热点为切入点,谈古论今,并结合自身工作谈人生、讲感悟、说方法、论道理,给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使人受益非浅。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在讲坛会上也谈了自己的体会,并对大家如何提升素质、干好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勤学”。“立身以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作为政工干部、党员干部要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学理论、学业务,向同志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二要“勤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要坚持与时俱进,及时理清思路,调整学习角度,突出学习重点;学习要本着解决问题而学,勤学多思,厚积薄发,努力把学到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和生活的动力。三要“会说”。作为政工干部,要“能说会道”,能讲会教,在展示自己才华和能力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和激励他人,互帮互助,合力共进。四要“会干”。作为政工部门的干部,要树立好的导向和表率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面对工作任务,不仅要“想干、敢干”,还要“会干”,要有方法、有标准、对路子,出成效,要干就干出特色、干到极致,让领导肯定,组织认可,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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