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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丰富多彩

2013-12-4 14: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84|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开封市司法局 宋云玲|来自: 司法网

摘要: 开封市副市长刘玉虎(右一),开封军分区副司令员侯敬民(右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松山(右三)与参加宣传活动的基层法律工作 12月4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12.4”法制宣传现场 12月4日,开封市金明广场,来 ...

开封市副市长刘玉虎(右一),开封军分区副司令员侯敬民(右二)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松山(右三)与参加宣传活动的基层法律工作

12月4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12.4”法制宣传现场

12月4日,开封市金明广场,来自河南大学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正在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开封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丰富多彩

12月4日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实施13周年,自11月中旬开始,河南省开封市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开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玉虎,开封军分区副司令员侯敬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松山等领导,实地到金明广场、顺河回族区和开封县等法律宣传点进行督导检查。

活动中,开封市40家依法治市成员单位、9个县区分别在金明广场、县区法治文化广场和大街沿线举行了声势浩大、贴近民生的法制宣传活动。共设立法律咨询台400余个,设置普法宣传展板1200多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2万多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000人次。

12月4日,在开封市金明广场,市司法局、公安局、中院、检察院、国税局、水利局等30多个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为过往群众宣传《物权法》、《赡养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台前,刘慧萍、曹德胜等10名律师正在耐心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名来自河南大学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正以热情的态度为群众发放普法资料,讲解着相关法律条文。小邓姑娘是第一次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心情既紧张又兴奋,她说:这还是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很新鲜,既可以利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帮助别人,同时又接触到了这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自己也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感觉很有意义!

在开封县新建成的法治文化广场上,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正在火热进行。藏先生是某武术学校的负责人,他就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在得到了满意的解答后,他表示:听了律师的讲解,自己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渠道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心里一下子感觉轻松了许多,收获非常大。

护花行动:“女童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周”系列活动

12月2日至8日,开封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妇联组织开展了“女童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周”系列活动。以基层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基层司法工作者和女童家长为宣传重点对象,举行了女童安全教育座谈会;走进开封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为1000多名初、高中学生举办了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市妇联“12338”心理志愿团团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韩敏,为基层妇联、政法干部讲授了女童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慧萍、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雷智慧深入到通许县,为1000余名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了“看管监护责任和安全意识教育”。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女童、保护女童的良好氛围。

创新普法:无纸化考试进行时

12月2日至12月6日,开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7000多人,参加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某机关干部小李从事法制工作不满2个年头,近段时间一直在刻苦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他说:这是第一次参加无纸化普法考试,不仅锻炼了自己的电脑操作水平,同时也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对今后的工作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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