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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召开2013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法治和谐开封会议 158个先进集体和238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2013-12-27 16:5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6|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开封市司法局 宋云玲|来自: 司法网

摘要: 12月27日上午,开封市召开2013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法治和谐开封会议 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走上领奖台接过奖牌和荣誉证书今天(12月27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召开2013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法治和谐开封会议。省司法 ...

12月27日上午,开封市召开2013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法治和谐开封会议

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走上领奖台接过奖牌和荣誉证

今天(12月27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召开2013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法治和谐开封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杨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刘玉虎,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福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开封军分区副司令员侯敬民等领导出席会议。杨骁、刘玉虎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开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松山主持。

省司法厅副厅长杨骁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开封市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开封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始终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促进和谐作为核心内容,把化解矛盾作为重要任务,把人民调解作为关键环节,致力于关注民情、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促进民和,创造了“矛盾联防、纠纷联调、应急联手、案情联通”的新经验,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调解组织实施”的新机制,形成了“依托基层、纵向联动、横向互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就下一阶段人民调解工作,杨骁副厅长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从功能作用和现实需要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解决机制;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就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作出了重要批示。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确保大局稳定,在社会和谐稳定中实现科学发展。二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高发,但是它的核心是“利益性”的矛盾纠纷。而利益性问题往往与民生问题有着密切联系。民生问题解决了,群众满意了,稳定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调解工作,亲民爱民,构筑和谐。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更应该研究反思是否与民生问题相关,从矛盾纠纷的源头上寻找症结,并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力争解决矛盾纠纷的根源,倾力改善民生水平。学会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一定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搭建起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丰富人民调解工作内容。改革创新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当前,人民调解的首要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尽快构建起“大调解”工作体系,创造性地解决好“大调解”工作。开封市提出和实施的“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完善实施三大平台建设,创新三种评议制度”工作机制是一项很好的举措。对此,开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要结合实践,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和深化,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增强整体效果,达到对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专项治理的效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宣传功能,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前后,要结合调解事例,有针对性地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实效性,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化解功能。小的矛盾纠纷化解了,就不至于酿成大的刑事案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介入新时期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的全覆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四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但要在农村、在工厂,还要在各类新兴组织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专业化,争取做到每个村、每个乡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在医疗、交通等各行业,建立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倡导实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及时下发学习资料,更新知识,准确掌握法律政策的精神实质内涵,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对人民调解员要在思想上理解、在生活上关心、在经济上厚待,用实际行动温暖每一位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开展。

刘玉虎副市长在总结2013年开封市人民调解工作时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规范化轨道,以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四无”为目标,建立领导责任、经费保障、督查通报三项工作机制,完善实施网络、对接、调解三大平台建设,创新社会评议、督查评议、当事人评议三种评议制度,着重社会矛盾的化解和预防,彰显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法治和谐开封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形成了具有开封特色的人民调解模式。201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38起,成功调解30477起,调成率达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58起、群体性上访234起、群体性械斗48起、自杀案件44起;交通、医疗等专业行业调委会调解纠纷308起,赔付金额1021万元,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尉氏县邢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建、李勇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侯敬民副司令员在会上宣读了《开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3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12月27日《开封日报》第6版全文刊发了表彰决定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本次共对158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238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是近年来开封市人民调解工作一次最大规模的表彰活动。通许县、开封县、杞县、龙亭区、尉氏县、顺河回族区6个县区被授予“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建法治和谐开封先进县区”;徐福润等14名同志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监督指导员”;开封县司法局半坡店司法所等10个司法所被评为“先进司法所”;杞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0个调委会被评为“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尉氏县城关镇小西门社区等42个村(社区)被评为“四无”村(社区);开封新区宋城办事处集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任爱民等224名同志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会议共进行了六轮颁奖,71名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胸戴大红花,怀着喜悦的心情走上了领奖台,从领导手中接过荣誉证书和奖牌。

会上,《和谐的守望者——王运宏》一书作为内部学习资料,向每一位与会人员进行免费发放,不仅对弘扬先进精神树立新风正气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也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一本很好的教材。

各县区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区长,各县区司法局长、主管副局长、基层股长,依法治市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法制部门负责人,市司法局机关、市监狱、市劳教所部分干警,以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共计6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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