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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约1/5未成年人遭性侵:非洲危险,中国隐蔽

2014-1-6 08: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38| 评论: 0|来自: 网易

摘要: 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针对未成年人性侵犯事件越来越多。从“万宁某小学校长带六名女生开房”到“奥赛辅导名师张大同性侵多名男生”,究竟在这些隐蔽的罪恶背后,未成年人面临着多大的性侵危险?据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 ...

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针对未成年人性侵犯事件越来越多。从“万宁某小学校长带六名女生开房”到“奥赛辅导名师张大同性侵多名男生”,究竟在这些隐蔽的罪恶背后,未成年人面临着多大的性侵危险?

据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的一份研究,从全球范围来看,未成年人面临的性侵风险恐怕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约19%的未成年人面临被性侵害的危险。其中,非洲是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最多发的地区,被性侵比例高达34.4%,而大洋洲也是重灾区,未成年遭性侵率达23.9%,近4个未成年人中就有1个受性侵折磨。

从世界均值来看,未成年女性受性侵的可能性要比男性大得多:女孩被性侵犯率为19.7%,男孩为7.9%,前者约为后者2.5倍。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国家,男女遭受性侵的境况并不相同。例如,在约旦,男孩遭受性侵率高达27%,属于高发国家行列,但约旦女性却安全的多;而在瑞典,女性被侵犯的比例是男性的近7倍。一般来说,未成年男性被性侵概率高的地方,女性也会一样遭殃。在南非,这一比例达到了令人发指的高度:有超过6成男孩、4成女孩被性侵。在中国,未成年男性和女性受性侵害的比例分别为4.8%和10.8%。

尽管中国未成年受性侵犯的概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在传统观念、教育欠缺和法律漏洞面前,性侵受害人的沉默使此类行为隐蔽的多。

当人们知道所谓的奥赛名师做出性侵行为时,时间已过了15年,法律的正义仍然在缺席:在中国刑法中,强奸罪只有在受害者是女性时才成立,而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意味着如果14岁以下的男孩即使遭到强奸也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论处,14岁以上男孩则完全不受此类保护。

据美国有关法律,有性侵史的人终生都将处在严格的监控之下,不允许担任和儿童相关的工作、不得进入孩子聚集地,且个人信息将被终生公示以供任何人查询,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国亦有类似制度。在中国香港,在涉及未成年人职位招聘时,求职者需提交性犯罪历史记录。而在中国大陆,除公安机关外,无人能轻易获取相关信息。不仅如此,对于贞操观念强烈的中国人而言,羞于谈性的心理更是暗中放大了这类伤害。社会对性教育的避讳和不重视,则使得一些未成年人在遭遇此类情况时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侵害,事后亦对此行为难以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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