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珙县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跨县域经济纠纷案件。长宁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向朱某借款60万元,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并把在长宁县某货场内3万吨煤炭作为借款担保物。2014年1月11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短缺,无力再继续经营煤炭生意,将巡场火车站内煤炭3200吨变卖给同为长宁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余某。两个当事人朱某与余某也为该公司在火车站的煤炭抵押物发生争执,并报警珙县110解决无果的情况下,来到珙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要求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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