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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曲阜市姚村镇“和为贵”调解室调解一起人身损害纠纷

2015-1-8 19: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14| 评论: 0|原作者: 通讯员/陈平|来自: 法网

摘要: 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姚村镇人民调解委员接到薛家村村民张某的申请,请求对方当事人支付孩子的康复费用3万元。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当事人介绍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做好记录。接到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所在 ...
近日,山东省曲阜市姚村镇人民调解委员接到薛家村村民张某的申请,请求对方当事人支付孩子的康复费用3万元。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当事人介绍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做好记录。

接到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真实性。经过调查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原来是这样的:张某之女张某某在薛家村合作社附近由南往北走着找小朋友玩时被由西向东骑摩托三轮车的王某撞倒。后张某某被送往曲阜市人民医院救治,头部缝38针,共3处部位受伤,共住院20天,现已出院。医疗费四千五百(4500)元已由王某支付。但是对于孩子后续的康复费用双方产生纠纷。由于自己的孩子是女孩且伤口在头部现在孩子小需要整容张某要求对方支付3万元。但是王某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宽裕无力支付对方所要求的数额,村委会调解无效于是到镇调委会请求调解。第二天,镇调委会调解员召集当事人双方来到“和为贵”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与双方单独会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费用共计一万六千(16000)元;二、上述款项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清上述全部赔偿款后,双方此后别无任何纠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姚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本次案例也告诫司机朋友路口慢行,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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