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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意外触电身亡 倾心调解竭力相帮

2010-8-12 09: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16| 评论: 0

打工时意外触电身亡,悲痛欲绝家属堵占厂房,协商未果欲拉尸上访……

昨天(8月11日),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四所楼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死亡赔偿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防止了恶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事情是这样。王某在娄某的建筑队打工,7月份,某公司将库房的水槽承包给娄某维修。施工期间,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王某不慎触电死亡。王某家属悲痛欲绝,堵占某公司厂房,致使公司无法生产。公司、建筑队、死者家属三方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将尸体拉到镇政府堵门上访。

四所楼镇司法所及时介入,调解员火速赶赴现场,找到死者家属,严肃指出,堵占厂房,拉尸上访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司法所会全力帮助他们依法调处此事。在调解员于情于法的劝说下,死者家属答应不采取过激行动,接受调解。

之后半个余月,司法所调解员不分白日黑夜在公司、建筑队,死者家属间往返奔波。公司方称,建筑队承揽公司工程,事故理应由建筑队负责。调解人员指出,公司雇佣不具备资质的建筑队施工,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且不尽快解决问题,势必影响公司形象和生产;对建筑队,调解员严肃告诫,你们没有相应资质,属“黑建筑队”,如不配合调解,承担责任,不仅公司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建筑队追偿,还要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对死者家属,调解员委婉指出,王某作业不规范,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调解员艰难细致的努力下,三方终于达成协议,按照人身赔偿标准和过错责任划分,由某公司承担10.8万元,建筑队承担1.2万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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