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抢抓第五轮“三万”活动机遇,当阳市司法局采取四项工作措施,在全市农村(社区)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截止2015年3月12日,已经有29个村民委员会、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活动完成率18.18%。 一是领导重视,统一管理。为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顺利实施,当阳市司法局专门下发通知,成立当阳市司法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督导各地开展工作。通知要求,当阳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与村(居)委会协商建立法律顾问关系。 二是调查摸底,重点突破。当阳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通过调查发现,村(社区)已经聘请的律师包括本地律师和外地律师。为了全面掌握法律顾问聘请现状,制定“当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统计表”。将各乡镇下辖村居分为“已经聘请,没有聘请但有聘请意愿,没有聘请也没有聘请意愿”三种类型,派遣专员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沟通重点突破。 三是透明推介,双向选择。全面掌握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执业年限、主要成就、专业特长及已担任法律顾问情况,并集合成册建立台账。根据台账详情选择性向村(居)委员会推荐法律顾问,促成双方建立法律顾问关系。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紧紧围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法进农家”专项行动,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对活动的动态信息、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及取得的成效采用随报制度,积极宣传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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