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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莅临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督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015-5-7 17: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721| 评论: 0|原作者: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张乐仙|来自: 佳广网

摘要: 5月6日,贵州省院副检察长杨承志莅临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督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并对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6日下午,杨承志副检察长到达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后,立即召集德江县 ...

5月6日,贵州省院副检察长杨承志莅临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督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并对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

6日下午,杨承志副检察长到达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后,立即召集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会上,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勇和分管副检察长曹永安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对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作了全面的介绍。杨承志副检察长听取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汇报后,肯定了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杨承志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转变观念,建立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等新的执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没有终点,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执法理念,不断强化重程序、重证据、重监督制约的法治精神,严格按程序执法,始终按规则办案,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与任意性执法,树立证据合法性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二是要从细节处着手,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摆整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对照要求重点整治的十二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平时在案件实体、程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下大气力整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三是要打造阳光检务。积极开展阳光检务活动,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供公众查阅,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重视检察信息化、技术化。信息化是检察工作的一场革命,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统一业务系统的正式上线,标志着检察工作正式进入信息化办公时代。我们要跟上科技的步伐,树立信息化、技术化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科技对检察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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