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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多种形式进行排查摸底

2015-5-20 17: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68| 评论: 0|原作者: 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人民检察院 张乐仙|来自: 佳广网

摘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统一部署,贵州省德江县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已按上级院对对照检查阶段工作 ...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统一部署,贵州省德江县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已按上级院对对照检查阶段工作要求稳步开展,并以多种形式对司法不规范行为进行排查摸底。

一是邀请贵大法学院教授就专项活动召开座谈会,为规范司法行为广纳博采。于3月31日,德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贵州大学法学院田莉姝教授、陈松副教授2人来到该院,就如何进一步执行好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等,召开主题座谈会,两位教授就检察执法中容易忽略和轻视的问题作了很好的提示提醒。特别就反贪、反渎、公诉、侦监在案件质量和程序操作上提出了较多的宝贵意见。

二是坚持开门整顿。该院坚持开门纳谏,广纳铮言,主要针对12个方面问题共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几大家信访室、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及法院、公安、司法相关部门的内设机构等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20份,向社会各界征求宝贵意见。

三是通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自查活动。该院各科室集中检查和整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执法环节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作出了梳理汇总。并要求对自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如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规范了出席法庭、办案工作区、看守所等执法场所着装问题;侦监部门的提讯及备案、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公诉部门受案后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及上报案件5日内审查等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两自侦局在线索初查、立案审批、安全防范、指居条件把握等方面均按规范运作。

四是针对上级点的问题进行梳理。一是根据去年省院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共理出不规范问题12条,理出整治要点27条。二是根据省院列出的规范司法负面清单,包括对统一业务系统存在的问题的通报,认真对照检查,梳理各科室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五是召集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宝贵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自身公正执法,以更好地改进检察工作。

该院通过认真梳,理出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三个方面。目前,该院已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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