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武阳中学学生陈某因被同班四男生胁迫喝了4余两白酒后出现身体不适,被老师发现立即送往卫生院治疗,随后陈某奶奶将其送至区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在老师的带领下,施害方四名学生及其家长到医院看望陈某并进行赔礼道歉。但陈某父亲从外地打工赶回情绪激动,先报警后多次送子到省市检查,偏执认为检查报告无效,继而带领一家人到处哭闹并扬言打击报复施害方四名学生。 6月1日,武阳初中张校长就此事来到镇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镇司法所副所长王春文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决定于6月2日组织三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王所长耐心地听取了三方陈述,后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了调解意见,但因赔偿金额未能达到陈方家长30000元的要求,因此调解终止,第一次调解失败。6月5日,在校方的再次申请调解下,镇司法所再次进行调解,通过王所长耐心讲情、讲理、讲法,结合以往相似案例,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了校方和对方家长支付陈某损害赔偿费5000元的协议。调解圆满成功,尖锐的矛盾被成功化解。 将矛盾纠纷的化解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既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和“心结”,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又在调解过程中增强群众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真正做到“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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