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的同志对俺在‘文革’期间遗留问题的正确评议,俺心服口服,今后再也不上访了,再也不做丢朱曲镇人民脸面的事了,俺这个‘上访专业户’要下岗了”。8月20日,听证会后,李老汉紧紧拉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说。 李老汉,尉氏县朱曲镇黄湖村人,人称“老上访户”。因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伤致残,为治病共支付医药费3万多元,交通费近万元,生活极度贫困。从1979年至今,几十次赴京赴省上访。 朱曲镇司法所接受指派处理李老汉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走访干部、村民,详细了解事情真相;认真研读《信访条例》、《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相关知识;邀请县信访局、镇党委、政府人员共同参与,针对李老汉的问题举办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李老汉的上访事由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文革”中,李老汉发生的争斗属个人行为,不是政府所为,不属《国家赔偿法》调整范畴。司法所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了公正的解决方案:李老汉应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追究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司法所可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建议镇党委、政府加大对老汉的扶贫力度,实行重点倾斜,协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一席话入情入理,得到听证会上所有人的认可。李老汉心服口服,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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