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了我五年的心病终于治好了,感谢司法所同志的帮忙。”刘家组刘某某如是说道。 7月2日,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堰塘乡司法所及共和镇司法所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树立了司法干警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获得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共和镇转角村小堰塘组在2011年修建进组公路过境堰塘乡新春村刘家组时需占用刘某某等五人的土地及林地。由于刘某某与小堰塘组群众代表吕某某电话联系存在理解误差,刘某某认为小堰塘组用以交换的土地包括陈某某的土地,而小堰塘组群众认为陈某某的土地不在交换之列。另刘家组谢某某也认为小堰塘组修公路时多损坏其7棵柏树,要求在原补偿1000元的基础上另外补偿500元,而小堰塘组群众不同意。为此,一起持续五年的纠纷就此发生。 为妥善处理纠纷,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恶化,维护当地和谐稳定。堰塘乡人民调委会联合共和镇人民调委会于7月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一是双方同意将陈某某土地划入交换之列,同时达成交换方案;二是小堰塘组群众代表当场一次性付清谢某某壹仟元的林木损毁补偿款。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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