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一名中年妇女陪同一年轻小伙子来到四川省南江县司法局长赤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据了解,小伙子姓石,天池镇石家院人,在2014年12月11日,因邹某某过生打电话邀请石某某当晚到长赤步行街稀饭庄参加邹某某的生日宴,在酒席桌上,邹某某多次劝石某饮酒,由于石某饮酒后造成酒内的酒精中毒,导致昏迷,后经邹某某将其护送到长赤中心卫生院抢救,因石某某中毒十分严重,后又被送进巴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诊断:1、急性乙醇中毒;2、吸入性肺炎。住院8天,共花费医药费9757元,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因石某某受伤后长期在家休养,无法参加体力劳动,生活陷入困境。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到石某某的家庭情况后,立即做出决定,为他申请法律援助,这也是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长赤司法所收到的第一例因宴会饮酒导致的纠纷。 一直以来,中国有朋友聚会喝点酒的传统,在席间劝酒更是不可缺少的“热情”。如果不劝一下,还担心怠慢了客人。但醉驾入刑后,这种“热情”则要注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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