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理论研究 查看内容

试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社会化职能的延伸

2016-3-18 16: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23| 评论: 0|原作者: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江璐荟|来自: 佳广网

摘要: 题记——3月7日,惊闻母校97届校友杨军刚(云南边防普洱支队江城大队侦查队队长),在缉毒时与毒贩发生枪战,以身殉职。同为从事禁毒相关工作,扼腕叹息之余我们不禁为毒品问题衍生出的犯罪深恶痛绝,也对戒毒场所的 ...
题记——3月7日,惊闻母校97届校友杨军刚(云南边防普洱支队江城大队侦查队队长),在缉毒时与毒贩发生枪战,以身殉职。同为从事禁毒相关工作,扼腕叹息之余我们不禁为毒品问题衍生出的犯罪深恶痛绝,也对戒毒场所的社会化职能做出一定思考。
 

杨军刚生前照片

3月12日,社会各界人士送别杨军刚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我国现有的司法行政机关序列本就不占主要,加之监管场所出于各种综合因素的限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对外界而言,戒毒场所也仍然处于一种较为封闭、带着神秘面纱的状态。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司法体制改革,监管场所布局调整,戒毒场所逐渐走出封闭状态,出于教育戒治的需要也开展了双向的开放活动,但总的来说,力度、深度仍欠缺,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可以有探讨的空间。

一、目前戒毒场所已具有的社会职能状况分析。

(一)帮教活动对外受众局限。近年来,场所极为重视亲情教育,围绕教育戒治中心工作广泛进行亲情帮教、社会帮扶等活动,开展了诸如“给家人写一封信”、“亲属学校”、“开放日”等活动,效果较明显;同时社会帮教工作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地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的联系与合作,开展了文化体育、捐赠帮扶、技能培训、回归适应训练、“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等双向活动。 此类活动对提升教育戒治质量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从社会职能的功效上看有一定局限性。亲情帮教、社会帮教等辅助教育面向社会的受众有局限,戒毒人员的亲属大多会有“家丑不外扬”的观念,一般不愿意让外人得知家中有人吸毒;与场所签订社会帮教协议的大多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与活动并受其影响的人大多是公职人员,这类人群本就对毒品危害有一定认识,一般不会沾染毒品。

(二)禁毒宣传对外传播的渗透力度不够、形式单一。目前戒毒场所一般会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各类禁毒宣传,对内邀请家属、社会各界到所参观能见到各类禁毒宣传展板,以禁毒常识、毒品危害、戒毒人员的生活学习现状以及戒毒人员对毒品的认知和悔悟为主;对外主要开展“送法进校园”、“现身说法”、街头义务宣传等,但仪式性较重,失效性欠缺,一天半天犹如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现身说法人员少,素质参差不齐,禁毒宣传没有形成体系,未建立长效机制。

(三)对外服务职能有待加强,戒毒工作影响力弱化。目前戒毒场所对外联系较多的是地方各市州政府、公安局、禁毒委等,但都局限于对戒毒人员的收治、解除、办理所外执行等业务工作,基本未参与地方的禁毒工作,在戒毒人员的回归、后续照管等工作上由于物力、人力的制约也较为滞后。部分市属所参与地方司法局的禁毒工作较多,也有专人协助参与社区戒毒工作,但总的来说,走过场、形式化较重,作为行政机关的服务意识仍有所欠缺,不能积极参与地方各项公益活动。

二、对戒毒场所社会职能拓展的两点建议。

(一)构建“大戒毒、大矫治”体系,扩大社会影响。目前全社会毒品问题严重,明星、官员屡屡被曝光,毒情肆虐及其严峻形势在公众面前已暴露无遗,禁毒工作的全面加强刻不容缓。戒毒所应主动与地方禁毒委、禁毒大队、教育局、学校、电视台、报社等单位及媒体进行合作,大力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真正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艾滋”的观念认识深入人心,切实在源头上抑制。

1.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现身说法”进校园。教育从小抓起,从周边的学校,尤其是资源较为贫乏的学校入手,在做公益的同时注入禁毒教育元素,提升教育宣传质量;坚持在各中小学开展未成年戒毒人员“现身说法”,搞好警示教育;对有问题倾向的学生实行民警“一对一”帮教,将“问题学生”带入戒毒场所接受警示教育,增强禁毒教育宣传针对性;与知名学校合作,成立“禁毒法制宣传基地”,设立校外辅导员,定期到校进行法制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关注地方教育。

2.充分利用“6.26”、“12.1”,禁毒防艾宣传进社区。与社会公益组织协调联系,结合志愿者的力量,全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横幅、禁毒宣传展板、文艺节目、播放禁毒相关影视剧、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接受社会群众咨询等形式来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帮助群众认识毒品、了解毒品,知晓毒品危害,鼓励家中有吸毒人员的家庭及时送其进行医疗戒毒,激励有吸毒史的人员树立生活信心,大力倡导构建无毒社区。

3. 坚持“开放日”活动长效化,社会感召促帮教。所内“开放日”活动应定期面向社会进行,以戒毒人员亲友为重点对象,社会公益力量为辅助对象,同时利用好“所长接待日”、大型活动对外开放等时机向来访者介绍场所戒毒工作开展情况,宣讲传播毒品常识、禁毒知识,了解吸毒人员学习、生活、习艺劳动、康复教育等各方面情况,真正达到内外兼顾,既促进帮教效果,同时也向公众提供了更好的平台接受毒品知识,了解戒毒场所,揭开监管场所神秘面纱,消除固有错误认知,扩大场所影响力。

(二)延伸矫治手臂,强化服务职能。

1.戒毒指导进社区,对口服务助回归。整合警务资源,优化警力配置,选派业务精、作风良的民警轮番到社区常驻,发挥专业优势,针对社会吸毒人员积极开展调研,大力开展戒毒知识宣传,吸取社区戒毒康复有效经验,及时反馈社会信息,互通有无,共同促进戒毒工作良性发展。同时宣讲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的法理分析,普及毒品犯罪处置与惩罚,强化警示。

2.创新回归适应,设置专区促衔接。利用社会资源,设置回归适应专区,铺设过渡性通道,接轨社会,帮助戒毒人员提高素质,提升社会适应能力。组织即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人员参与回归专区的专项适应性训练,邀请社会成功人士传授就业创业经验,帮助强戒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并采取所内试工、课堂教学、视频剖析、面试应聘模拟、个人简历比武等多种手段,培养强戒人员的就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强戒人员出所后的就业能力,结合短期技能培训,迎合社会需求,创造社会价值,培树就业信心。

3. 后续全面覆盖,多方联动降复吸。探索建立“戒毒所-家属-社区-辖区派出所”四位一体的联络机制、帮扶机制,尽力为戒毒人员解难帮困,达到降低复吸率、提高操守率的目的。利用QQ、微信、微博等具备通讯功能的平台建立起联络平台,采取民警专人负责的方式,加强与戒毒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交流互动,帮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修复强化家庭功能; 积极开展教育回访相关活动,积极与回归人员及其家属取得联系,通过当地公安、民政、社区等了解掌握出所人员生存现状,形成多方联动,管控行为,综合分析回访情况,一方面制定更为有效的后续照管措施,一方面提高所内教育戒治的针对性。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3904299632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5-5 06:28 , Processed in 0.01642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