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第四监狱工会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授予“全区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近年来,新疆第四监狱工会深挖建“家”亮点,严把建“家”标准,提升建“家”品质,把创建活动与队伍建设、监管改造、安全生产等工作紧密结合,不仅营造了团结奋进、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内部环境,还提升了广大民警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在‘模范职工小家’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工会主抓,群众参与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月有小比赛、季有大活动的思路,广泛开展学习读书、参观演讲、知识竞赛、户外运动、趣味竞技、球类比赛、文艺汇演、道德讲堂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以丰富民警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政治处副主任杨瑾讲到。 新疆第四监狱工会在积极发挥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开展民警职工素质教育培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监狱连续9年保持了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与此同时,为使监狱工会工作更好贴近实际,服务社会,监狱成立了“雷锋志愿队”和“爱心一元捐基金”,通过这些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广受社会各界好评。 政治处主任李启明表示,此次获得“全区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是自治区总工会对监狱工会发展的充分是肯定,更是对监狱工作发展的鞭策和鼓励。今后监狱工会将更进一步从民警职工利益出发,切实让监狱的发展惠及全体民警职工,增强爱监如家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推动监狱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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