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工作报道 人民调解 查看内容

“公调对接”:搭建矛盾纠纷调解新平台

2016-3-29 10: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62| 评论: 0|原作者: 通讯员/程宝|来自: 佳广网

摘要: 新年伊始,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法委书记成忠民同志提出将在全区推行公安局与司法局“公调对接”试点工作。这一举措将大大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将有限的警力从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处置中解放出来,更好地致 ...
新年伊始,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法委书记成忠民同志提出将在全区推行公安局与司法局“公调对接”试点工作。这一举措将大大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将有限的警力从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处置中解放出来,更好地致力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工作,取得双赢的社会效果,维护示范区和谐稳定。

“公调对接”机制是公安、司法两部门充分整合资源,加大社会矛盾调处力度的新机制。公安派出所接警后,对适合人民调解的纠纷案件可委托司法局进行人民调解;一是当事人请求公安机关解决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经济交往等活动中产生的民间纠纷;二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导致的治安纠纷;三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伤害治安案件;四是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五是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由双方协同调解的矛盾纠纷等。调解过程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警情,立即移送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置。

“公调对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为贵”“息讼”的民族社会心理,弘扬和谐融洽的历史文化传统。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同时通过跟进回访制,细致做当事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实施“公调对接”机制,是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的新形势。是积极探索一条司法、公安联动调解纠纷的新路子,筑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的又一条新防线。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3904299632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5-2 10:58 , Processed in 0.01540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