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多部门联合在刘基广场开展了《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虽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绵绵春雨,但在现场,前来咨询的企业、劳动者及市民热情不减,就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纷纷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就相应问题耐心地为他们释疑解惑,并分发了200多份宣传资料,获得了企业及劳动者的好评。 据了解,《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从明确人事争议范围、健全调解仲裁管理工作体制、完善调解制度、完善和加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优化仲裁程序、完善仲裁案件终局裁决制度、建立仲裁监督纠错机制、明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程序作了进一步完善。《条例》的颁布,对于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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