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更好的服务困难群众。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司法局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城区两个律师事务所、两个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交流会。 培训会上,杨镇宏副局长就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执业纪律、执业道德提出了四条要求:一要遵守宪法法律、二要忠于事实真相、三要严守执业纪律、四要坚持谨言慎行。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相钰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镇安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规程、办案质量、案卷归档等内容做了讲解。 参会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态度、社会效果、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提出了一些好的观点、意见和建议。吴相钰主任就律师提出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案件的指派、管辖、部门协作等共性问题一一解答交流,基本达成共识。 杨镇宏副局长最后强调: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坚守三条底线,一要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二要守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底线;三要守住法律援助工作者清白办事的底线。 会议气氛热烈,效果明显,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 会议现场 陕西安业律师事务所律主任刘康林人发言 陕西毛加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晖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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