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工作报道 社区矫正 查看内容

一位社区矫正人员被收监执行的现身说教

2017-10-24 11: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94| 评论: 0|原作者: 广西靖西市司法局 巴耀文 童中柯|来自: 佳广网

摘要: “我是一位曾经在新甲司法所服社区矫正的缓刑犯,由于一时糊涂,未经请假外出本市,因而被收监执行,后悔极了……。” 近日,在靖西市新甲司法所组织的一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课堂上,一位曾在社区服刑因违反规定 ...
       “我是一位曾经在新甲司法所服社区矫正的缓刑犯,由于一时糊涂,未经请假外出本市,因而被收监执行,后悔极了……。”
       近日,在靖西市新甲司法所组织的一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课堂上,一位曾在社区服刑因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刚刚获释的犯人,面对正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讲述着他的经历和忏悔。
       他叫黄某钙,原先在靖西市新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后脱逃监管被抓,重新收监执行刑期,最近刚获释回家。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教育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新甲司法所利用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举办了这次特殊的报告会,邀请黄某钙到场进行现身说教,以自身的经历与体会,对正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进行教育。会上,他用图画形式标注出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10点半作息时间表,讲述每天在监狱里如何改造等等。他还说,刚入监服刑时,自己不服管教,不遵守监管规定,我行我素,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因而导致一再受罚,吃尽了苦头。后来,在监狱管教干部的耐心教育下,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慢慢地接受了监管和教育,以实际行动认真改造。最后,他真诚的告诫在座的社区服刑人员说:收监执行与社区服刑差别真的很大,如果哪位不服从管教,下场真如我那样,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希望大家要珍惜眼前在社区服刑的好条件,树立正确的服刑观,拒绝侥幸心理,放弃徘徊观望或破罐摔破思想,放下思想包袱,认真服刑,好好做人,尽早回归社会。

       听了他的讲述,在座的社区服刑人员感触很大。服刑人员王某日、农某亲、陈某连等纷纷表示,这样的教育课对心灵触动很大,平常虽然对管教组织学习也入脑、入心,但觉得这次效果最好。他们表示:我们一定要认真改造,决不触犯法律、法规。
 
       【法律链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第二十五条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3904299632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5-7 06:47 , Processed in 0.01606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