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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缴排污费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强制促执行

2017-12-18 10: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00|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于占超|来自: 佳广网

摘要: 面对环保部门依法核定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尉氏县港尉新区内的某造纸厂拒绝缴纳,环保部门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月18日,尉氏县法院立案后启动审执“快速通道”,通过宣法释法,该公司主动缴纳了全部排污费6万余元。2 ...
面对环保部门依法核定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尉氏县港尉新区内的某造纸厂拒绝缴纳,环保部门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天(12月18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启动审执“快速通道”,通过宣法释法,该公司主动缴纳了全部排污费6万余元。

2017年4月17日,尉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通过对该造纸厂总排放口废水进行取样监测检验,发现其所排废水的相关指数严重超标。超标指数中,最高的超过了国家排放标准的4倍多。2017年6月12日,尉氏县环保局向该排污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责令该企业缴纳排污费6万元。期间该企业虽进行了整改,却未缴纳相关罚款。同年12月11日,尉氏县环保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更好地发挥司法对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功能,尉氏县法院开通了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审执的“快速通道”,全程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建立资源环保审判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沟通协调,研判资源环保形势,完善司法对策与具体措施,形成打击资源环境违法的合力。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资源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并通过司法途径,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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