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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弘扬社会正义 帮助弱者维权

2022-7-15 09: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1| 评论: 0|原作者: 秦鑫 张珂瑜|来自: 宇新网

摘要: “再次感谢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我提供援助,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7月14日,河南省获嘉县大新庄乡南务村54岁的曹某在接受该县法律援助主任樊慧回访时激动地说。2019年8月,南务村曹某在给某厂更换厂房石棉瓦时从 ...
“再次感谢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我提供援助,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7月14日,河南省获嘉县大新庄乡南务村54岁的曹某在接受该县法律援助主任樊慧回访时激动地说。

2019年8月,南务村曹某在给某厂更换厂房石棉瓦时从3米多高的屋顶摔下,致受伤住院,诊断为高位截瘫,胸部以下失去任何知觉,经鉴定为伤残一级。治疗期间,厂里支付了12余万元的医疗费。三年来,曹某家人就其他赔偿问题多次找厂里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协议。无奈曹某于今年3月23日下午,通过家人向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自己的赔偿问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樊慧随指派鑫缘法律服务所晁在琪为其提供援助。

考虑到申请人曹某的身体情况,3月24日上午,获嘉县司法局副局长杨雪等人来到大新庄乡南务村曹某家中进行上门服务,指导填写申请表,现场办理援助手续,曹某及家人非常感激。

3月29日案件开庭审理,为维护受援人的最大利益,晁在琪据理力争。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曹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83383.61元,双方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均未上诉。公平公正的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原则,还

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后期治疗提供了保障,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6月24日,曹某和其家属来到该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来一面上书“ 弘扬社会正义 帮助弱者维权”的锦旗,以表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感谢。

下一步,获嘉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以“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在服务中迈开步子、躬下身子、想出法子,让更多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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