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四个强化”普法工作法,努力为全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强化机制建设 夯实普法责任 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明确各地各部门普法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时间节点化。将普法任务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强化重点对象 推动学法守法 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等三项制度,开展了全旗“纪法教育月”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达200余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普法宣讲团的职能作用,将青少年、村居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普法对象。 强化普法方式 提升普法质效 充分利用简报信息、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媒介,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充分利用融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有效利用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方便储存等独特优势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 强化载体 开展普法活动 结合“千名律师进乡村”活动,抽取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宣讲团,进入全旗各苏木镇场、嘎查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行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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