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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入矫”暖人心 科学执法显温情

2023-2-8 16: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37| 评论: 0|原作者: 贵州省务川县司法局 邹艳 李旭芳|来自: 宇新网

摘要: 为进一步彰显人性化执法,体现司法关怀,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2023年2月7日,贵州省务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及镇南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镇南镇同德社区清水组邹某某家中,为年老体迈、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的社 ...
为进一步彰显人性化执法,体现司法关怀,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2023年2月7日,贵州省务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及镇南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镇南镇同德社区清水组邹某某家中,为年老体迈、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邹某某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接收手续,并对其进行入矫宣告、签订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

社区矫正对象邹某某因犯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邹某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报到,但邹某某因年老体迈、行动不便,且其所居住的村离县城较远,为确保邹某某能按照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2月7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与镇南司法所来到邹某某家中,为他办理入矫接收手续。工作人员在对邹某某进行入矫谈话过程中,将情理融于法理中,教育其要珍惜此次社区矫正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邹某某的家庭基本情况、身体状况、思想状况以及生活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劝慰邹某某及其家属要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最后,邹某某及其家属对工作人员的科学、人性化执法和党委政府的关怀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司法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通过上门办理入矫,让邹某某深切感受到司法行政的关爱和温暖,充分体现了监管与关怀同行的执法理念,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传递了柔性执法的关怀。本次上门入矫为2023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助推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同时也为平安务川、法治务川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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