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的接受监管教育、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四川省南江县司法局长赤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集中教育学习。 在此次的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日常监管、请销假、外出期间的管理方式等具体条款,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详细询问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身体、工作、家庭等各方面的情况,了解他们最近的生活、心理动态,为接下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夯实基础,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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