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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集中管理的几点思考

2007-8-15 22: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45| 评论: 0|原作者: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 钟鸣|来自: 司法网

摘要: 几年前,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作为特殊的管理对象,劳教场所一直处于“双盲式”管理,即管理者不清楚谁是携带者,遵循普遍防护的原则;而被管理者本身也不清楚自己的病情。这种管理方式由于被管理者本身不清楚病情, ...
几年前,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作为特殊的管理对象,劳教场所一直处于“双盲式”管理,即管理者不清楚谁是携带者,遵循普遍防护的原则;而被管理者本身也不清楚自己的病情。这种管理方式由于被管理者本身不清楚病情,把自己处于一个健康者的位置。既避免了由于知晓病情后产生恐惧、绝望等心理,从而消极改造;也避免了以此病情为要挟,报复社会、他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从劳教场所的管理需求的角度出发的,以消除劳教场所安全隐患为目的。但是,随着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增多,这种“双盲式”管理方式和分散式管理体制,越来越暴露出一些更大的隐患:

一、由于大多数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解教前被告知或在所外因病情的恶化自己做过检查,当再次被劳教时,出于各种目的,首先给民警、其他劳教人员告知自己的病情,这实际上已经动摇了“双盲式”管理方式的基础,而给其他的非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带来一定恐慌;

二、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在劳教所内通过抽血复查后,由于了解艾滋病毒感染的基本知识,担心自己确诊艾滋病毒感染。为此,各种复杂心理都可能产生,对民警、其他劳教人员的人身安全存在威胁;

三、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特别是发病前的携带者,由于病情恶化,身上不同程度的暴露出艾滋病感染的一些基本特征,如淋巴肿大、皮肤溃烂等,但是与非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同吃、同住、一起学习和劳动,容易发生身体接触,存在很大隐患;

四、民警在“双盲式”管理的日常管理中,虽实行普遍防护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生劳教人员出血、创伤等事件时,很难做好自身的防护,存在被感染的隐患和职业暴露的高风险。

所以,随着今年3月1日《艾滋病感染防治条例》的出台,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作为劳教场所的特殊群体,如何管理和教育,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的课题。我们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维护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为核心,以“防止发生艾滋病感染所内传播”为重点,积极探索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集中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以下就是我对集中管理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一些看法:

根据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一些普遍特征,我认为应该从管理和教育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强化与关怀同步,防护与正视共进,使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明确“三种要求”,矫正“三种观念”,使他们顺利度过“三个阶段”,最终达到一个目标。

“明确三种要求”,即是管理上的三种要求:一、必须明确自己的劳教人员身份,也就是明确“自己首先是劳教人员,然后才是病人”。每个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都不是因艾滋病毒感染,而是因为吸毒或其他罪错进的劳教所。所以,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入所后,首先使其认错,强化其身份意识,必须做到安心改造。这是我们管理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前提,也是我们开展其他工作的大前提;二、明确所内对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现行政策。使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明确自己的处遇是与自己的现实表现相适应。劳教人员的处遇是宽是严,与所内现行的“三种管理模式”的管理体系相适应,如宽松式环境是学员遵规守纪、积极完成任务的奖励,紧张式环境则是学员违规违纪、不完成任务的处罚。三、明确劳教人员应履行一般义务。劳教所是国家强制机关,不是避难所,更不是休养所。我所的关怀和照顾是建立在积极改造的基础上的。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要享受政府的照顾,就必须遵守劳教所的制度;要想得到特殊的关爱,就必须履行自己的劳教人员的一般义务。

“引导三种观念”,是教育上的三个层次:一、引导“思想观”。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进入劳教所后,心理复杂:有才知晓自己得了病,紧张恐惧的;有担心自己在劳教所病发,活不出去的;有反正自己也得了绝症,自暴自弃的,等等。所以悲观、绝望、抵触、报复等心理都可能存在,如不及时矫正这部分人的思想,对内可能产生“三自”行为,对外可能“伤害他人”。所以要随时掌握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思想动态,矫正“思想观”的偏差,及时消除隐患。二、引导“生命观”。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大多数感情比较脆弱,有时对生命看得很重,觉得每一天都很可贵,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有时对自己的病情担忧,无法忍受时便想放弃,想“苟且偷生不如痛苦的死去”。所以要通过教育使其明白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可贵,重塑信心,珍爱生命、热爱生命。三、引导“价值观”。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在重塑人生信心后,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改变其自卑、孤僻等不利心理,激发其改造积极性,使其奋力进取,勇争先进,努力实现自身价值。

“度过三个阶段”,是每名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应该经历的三个过程:一、“极度惶恐期”。这个阶段是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入所后,因紧张、恐惧、害怕、担心等诸多不利心理,引起的严重影响改造的时期。在这个阶段,由于缺乏对艾滋病感染的认识,对劳教所的认识,因而表现为:1、消极改造,报着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2、对改造丧失信心,自暴自弃,但又害怕受所规队纪的处罚,产生“三自”行为;3、积极的对抗改造,报着“我是艾滋我怕谁”的想法,对抗干警,顶撞班组长;4、报复和威胁心理严重,平时“井水不犯河水”的姿态,报着“若急了就咬你一口”的思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些实质上是由于对艾滋病感染和改造的恐惧,而产生的外在表现。这需要专管民警对每名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进行个别疏导,讲解艾滋病感染的有关知识,消除其不利心理,能够安心改造。二、“迷茫转折期”。这个阶段是每名艾滋病毒感染学员的转折点。由于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入所一段时间后,逐渐消除了对艾滋病感染和改造的恐惧心理,但对今后的改造方向和人生的方向仍然不清,是继续消极改造还是积极改造,需要专管民警给其指明方向,更重要的是使其自己正确认识改造的重要性,重塑信心,成为自己改造的转折点,乃至人生的转折点。三、“自我提升期”。在这个阶段,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能够正确面对自己的疾病毒,明确自己的改造路,以及人生的意义。通过干警的组织,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即在劳教所能积极改造,解教后能善待他人,不报复社会和他人。

“达到一个目标”,即是要形成一个紧张有序的、和谐积极的、充满希望的人文化社区氛围。“紧张有序”是由劳教所的性质所决定,具有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特征;“和谐积极”是指能使人感受到关爱,没有歧视,没有自卑,学员之间能够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充满希望”是指所有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能够正确面对自身的疾病,既不害怕也不回避,能感到充实的度过每一天,对未来充满信心。

艾滋病毒感染劳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一项新的课题,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积极的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关注“艾滋”,共同促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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