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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难改造人员”的工作

2007-9-18 11: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59| 评论: 0|原作者: 四川省未教所 卢建平|来自: 司法网

摘要: “难改造人员”的工作是劳教所在做好普遍性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做好“难改造人员”的工作是劳教所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基层预防事故和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一个重点。做好“ ...
“难改造人员”的工作是劳教所在做好普遍性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做好“难改造人员”的工作是劳教所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基层预防事故和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基层民警日常工作的一个重点。做好“难改造人员”工作,既要坚持必要的所规队纪,如建立健全包夹制度、主管民警责任制度等;大中队定期分析思想形势,确定“难改造人员”名单,对“难改造人员”实行思想工作责任制等;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还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许多基层民警在实践中体会到,做好“难改造人员”工作的关键是打主动仗,防患于未然。

一、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主动抓的意识 基层干警要克服思想上不重视的问题,防止出现有空闲时就抓一抓,工作一忙就忽视;出了问题抓一抓,没出问题就放松的现象。基层干警要通过眼睛、耳朵不停地收集各种信息,用脑及时分析处理收集到的信息,做到没事当成有事抓。在场所相对平稳时,要保持高度警觉,有预见性地分析本单位形势,看到可能出现问题的隐患,不能盲目乐观,自满松劲,做到小事当成大事抓。对带倾向性的苗头,哪怕是小问题,也要高度重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要善于从友邻单位发生的问题中吸取教训,不把兄弟单位发生的案件、事故当成新闻去传播,而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并完善预防措施。

二、研究发生问题的规律,抓好重要环节的预防工作 “难改造人员”发生问题,看起来是偶然的、孤立的,有时甚至是不可思议的,但偶然性中包含着必然的东西,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认真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都带有一定的规律性,如问题往往发生在劳动任务的调整、分配、考核 、奖分、总结表彰前后或接见、家庭发生变故等时机。劳教发生问题,思想上都有一个变化过程,出问题之前也常常有些征兆等等。基层干警要认真总结这些规律,力争在问题发生之前,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要克服怕重复的思想,有些教育虽然搞过多次,但是由于场所的劳教人员是流动的,情况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有时事前一个提醒、一句交待,可能就把要发生的问题避免了。因此,对一些教育内容就是要重复进行,不厌其烦地进行。

三、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难改造人员”名单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了明确思想工作的重点对象,大中队要定期分析思想形势,确定“难改造人员”名单。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没有出现在被确定的“难改造人员”身上,却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的,对立的双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方面,由于大中队确定了“难改造人员”名单之后,实行责任包干,“难改造人员”或因通过做思想工作发生了转变,或因其始终被控制在干干警视线之内,避免了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有的同志虽然没有被列入“难改造人员”名单,但其思想发生了变化,大中队未能及时发现,更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因而就发生了问题。我们应该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问题,对“难改造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适时调整“难改造人员”名单;也可以把某一阶段可能发生问题的人临时纳入“难改造人员”名单,控制在干干警的视线之内。

四、发动班组长、信息员、和民管会成员的作用 增强做好“难改造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仅靠民警自己还不行,要充分利用信息员及班组长的作用。要动员他们“放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由于班组长与其他劳教劳动、生活在一起,容易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民警要善于利用他们去掌握“难改造人员”的真实思想情况,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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