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理论研究 查看内容

涉毒型劳教人员教期的可行性分析

2007-9-27 09: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71| 评论: 0|原作者: 四川省未教所 刘海|来自: 司法网

摘要: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深入开展,劳教场所在禁毒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临数量庞大的毒民和居高不下的复吸率,说明我们的劳教禁毒工作仍然形势严峻。据我们统计,近几年来涉毒型复吸人员占 ...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深入开展,劳教场所在禁毒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临数量庞大的毒民和居高不下的复吸率,说明我们的劳教禁毒工作仍然形势严峻。据我们统计,近几年来涉毒型复吸人员占75.03%,难怪有些劳教人员家属感叹“让吸毒劳教人员彻底戒掉毒瘾,那几乎是不可能的!”经过我们调查分析,发现涉毒型劳教人员复吸与其教期存在一定的关系,以下为我们统计的四川省未教所2004-2007年涉毒型复教人员的情况:

2006年涉毒型劳教人员共247人


一、通过以上表格和示意图,我们可以看出:

涉毒型劳教人员的教期大多数集中在一年六个月到两年之间。

相对言之,教期越长,复吸毒品与决定教期呈反比关系,即被决定过的教期越长,复吸率越低。

二、据我们调研,分析其原因如下:

(一)教期越长,对涉毒劳教人员戒除生理和心理的毒瘾有帮助。涉毒劳教人员在劳教所接受教育改造,他们的生活更有规律,由于暂时摆脱了毒品对其身体的毒噬,这些涉毒人员的身体康复就比较快,精神状态也随之更好,他们对生活就更加充满了信心,随着远离毒品的时间越长,涉毒人员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度就会越小,对毒品的敏感度就越弱,从而有利于涉毒人员生理和心理毒瘾的戒除。

(二)涉毒人员吸毒的边际成本高,长期的失去自由对其有一种警示作用。随着对涉毒人员的处理规定的出台,现在复吸毒品人员的教期基本上都为两年,相比之前劳动教养期限有所增加,这样长时间的失去自由和改造之苦,对涉毒人员具有一种震慑作用;加之吸毒本身是一种损人又不利己的方式,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众叛亲离,为吸毒所付出的边际成本高,从而畏而弃之。

(三)教期越长,社会环境的变化越大,特别是劳教人员服教前的交际圈的变化越大。我们都知道,涉毒劳教人员的社交圈子对其是否复吸毒品起着重大的作用,绝大多数的涉毒人员,之所以走上万恶之路,就跟他们的交际圈子有着直接的关系,很多人吸食毒品不外乎生活失意、情感失落、事业挫折、寻求刺激、家庭变故等,但总之走上吸毒的道路无不与其交际圈息息相关,教期越长,涉毒劳教人员与外界的隔离时间越长,社会环境的变化越大,涉毒人员解教后的被迫吸毒环境变化就越大,使其复吸的可能性随之也降低。

但是不是涉毒劳教人员的教期越长越好呢?答案是否定的!长期的服教之苦,使涉毒人员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由于长期远离社会,使其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生存存在问题,而且很可能造成这些服教过的涉毒人员产生了对教育改造生活的依赖性,因为时间可以养成一种习惯,时间可以磨灭意志;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期盼,使其亲人失去了信心。作为中青年人,应该养家糊口,上尽孝敬之恩、下尽抚养之情;作为老年人,应该在家安享晚年、坐享清福、享天伦之乐;作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应该寒窗苦读,但是因为吸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教改之苦,长期的服教生活,使其亲人认为回归遥遥无期,“近则亲、远则疏”,从而对涉毒的亲人绝望了。第三,如果涉毒人员的教期规定过长的话,劳教场所的收容压力加大,国家的教育挽救成本更高。

三、那么,涉毒人员的教期规定多长才合适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必须考虑;

(一)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大政方针政策和劳动教养规定。因为这三方面的因素,是我们执法的依据,我们谈涉毒劳教人员的劳动教养期限不能离开因素,比如说劳教人员的教期为一年至三年的时间规定。

(二)遵循涉毒人员的戒脱规律。一般情况下,戒掉涉毒人员的生理毒瘾在短期内就可以完成,但心理毒瘾的戒除则需要很长的时间,并且个体之间也存在差异,与戒断复吸的次数和吸毒时间有很大关系,一般情况下初吸人员的戒脱难度相对小得多,而那些吸食时间长或反复性戒吸的人员的戒脱难度就比较大。因此,涉毒劳教人员的教期决定,最好结合其吸毒历史和戒脱的现实条件做出判断,笔者认为两年至两年半比较合适。

(三)着重考虑解教后的回归问题。涉毒劳教人员始终要面临解教回归的现实,怎样掌握好涉毒劳教人员服教期间与客观上社会隔离的时机,通过社会的发展使其社交圈子发生变化,从而实现回归后的间接性强制吸毒环境发生变化。内因:通过让涉毒人员对毒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使其主观自愿戒脱。外因:通过客观吸食环境的改变,使其戒脱免疫力有效提高。

因此,通过综合分析,笔者认为,涉毒劳教人员的劳动教养期限规定在两年至两年六个月比较合适。一方面,这个时间段里劳教人员的服教之苦教训仍然起着警示作用,对其也还没有养成对教育改造生活的依赖心理,重新生活的信心正形成。另一方面,其原来熟悉的吸毒环境会有充足的时间发生变化,而亲人的帮教信心也在增长,帮助其重生,且这些劳教人员与社会的发展进步还没有完全脱节,具备自食其力的能力。采取这种主观间之客观的办法,目的是有效地减少涉毒人员的复吸率,达到彻底戒除涉毒人员毒瘾的效果。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3904299632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5-17 03:00 , Processed in 0.01939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