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工作报道 人民调解 查看内容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司法局“三融入”助推人民调解工作

2011-8-22 11: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95|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开封市司法局 安玲英 宋云玲|来自: 司法网

摘要: 今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司法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挖掘和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在人民调解中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 ...
今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司法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挖掘和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在人民调解中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一是在调解中融入法制宣传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认知度 开封市尉氏县司法局以宣传贯彻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为重点,通过“法律六进”的载体,针对当前全县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属、征地补偿纠纷突出的情况,选择典型的矛盾纠纷个案,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现场示范调解,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既受到法制教育,又懂得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

二是在调解中融入法律服务 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 紧紧围绕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题,对重大矛盾纠纷、重点地区进行摸排,登记造册,排队挂号。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组织40余名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矛盾纠纷突出的乡(镇)、村,积极开展“三项攻坚”、“三案”化解活动,调解成功21件,调成率为97.1%,及时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三是在调解中融入法律援助 着力提升社会效果 在调解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机衔接。建立立案前调解工作机制,调解不成的及时受理、指派人员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明确工伤赔偿、土地承包经营、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前实行先行调解;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和专业优势,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争端,法律援助积极介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做好理顺情绪工作,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其中先行调解180件,占法律援助案件的69%。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3904299632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5-18 14:12 , Processed in 0.01732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