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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调解平台 构和谐家园

2011-8-24 09: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96| 评论: 0|原作者: 张艳娟 岳邦府|来自: 司法网

摘要: “谢谢,谢谢你帮我们解决了王某的民事赔偿部分”。8月12日晚8时,在河南省获嘉县照镜司法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温晓雯握着该所所长王照斌的手激动地说,站在她身边的王某的父亲、受害人李某的女儿也一同 ...
“谢谢,谢谢你帮我们解决了王某的民事赔偿部分”。8月12日晚8时,在河南省获嘉县照镜司法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温晓雯握着该所所长王照斌的手激动地说,站在她身边的王某的父亲、受害人李某的女儿也一同投出赞许的目光。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获嘉县照镜镇方台村28岁的王某,今年春天在新乡市务工。4月16号下午,他和几个好友一块喝酒后独自骑摩托车返回住地。因车速过高,途经新乡市国际饭店时将行人李习武撞伤,受害人随即被送往医院。虽经长达二十多天的治疗,李习武终因伤势过重死亡。李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出事后,他的妻子和女儿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因王某的酒后无证驾驶,使她们失去了亲人,执意要求追究王湘飞的刑事责任。而王湘飞兄妹众多,虽说前些年家中小有积蓄,盖起了小楼,但因近年生意经营不善,要债的经常围着门,银行的贷款也迟迟不能归还,羞于见人的王湘飞父子常常东躲西藏。 所以受害人李习武住院期间,王湘飞的父亲东挪西借凑了三千元钱转交给李家,以求宽容。李家认为王家心不诚,决意与王家拼个鱼死网破,致使该案在公安、检察阶段没有将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

案件起诉到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后,王某找到王照斌,希望他帮忙解决王湘飞的民事赔偿问题。百姓事无小事,家庭稳定则社会和谐,王照斌一口应允了下来。

法院开庭审理后,因双发仍旧对赔偿数额分歧过大,调解再次失败。由于工作上的认真,性格上的执着,王照斌主动与办案法官和受害人家属沟通和联系。8月12日下午,温法官和受害人家属一起驱车来到照镜镇司法所,所长王照斌热情接待。首先他详细向受害人家属介绍王湘飞的家庭情况,通过电话从银行了解王家的经济状况,从村委会了解王湘飞平时的表现。接着他又和法官共同分析,民事赔偿部分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一是看受害人的态度,二是看致害人的实际赔偿能力,如果按理论上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便是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也可能导致执行的困难,受害方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王照斌入情入理的分析,受害人家属强硬的口气有所缓和。趁热打铁,王照斌迅速通知王湘飞的父亲到司法所。法律的认同感使王照斌与法官形成一股合力,他们分头做工作,陈述利弊,求大同存小异,使对立的双方消除敌意,握手言和,并达成协议:王湘飞家属将先期支付赔偿款八万元,刑期执行完毕,王家支付后期赔偿款二万元,受害人家属放弃其他赔偿请求。

在王照斌的协助和努力下,一起难缠的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就此划上了一个完整的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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