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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原劳教所“五五普法”历程回顾

2010-4-19 11:3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04| 评论: 0

      内容提要:内蒙古五原劳教所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劳教局,其职责是负责收容、收治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铁路沿线被决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男性劳教、强戒人员,以及自愿戒毒康复人员。同时,还要负责历史遗留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上和老残就业人员、职工的管理工作。是一个涉及社会面广、工作内容覆盖面大、各种社会复杂因素多,维护稳定教育改造任务比较繁重的单位。五原劳教所现有民警X50名、劳教人员X0名,强戒人员X50名,农工农户留场就业人员X00人。2006年至2010年“五五普法”期间,五原劳教所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所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也是劳教、强戒、戒毒康复场所履行法定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为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五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于2006年10月成立了五原劳教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所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分管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大队、农业分场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全所形成了党委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分工实施、民警、劳教、强戒人员及农工农户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在健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我所还在完善工作机制上做文章,做到“四纳入、四同、一突出”: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支部、职工政治学习计划之中;纳入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要标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化建设年”等专项和主题实践活动之中;纳入劳教、强戒人员的“大教育工程”之中,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民警绩效考核之中,与场所安全稳定、教育矫治、戒毒矫治等重点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全力突出了普法依法治理在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工作中导向作用,为全所“五五”普法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分类、因材施教,提高普法效果
      五原劳教所的普法对象分为领导干部、一般民警、劳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农工、农户等类型。针对各层面普法对象的情况,为了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确保普法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分类、因材施教的办法对他们分别进行不同程度、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
      (一)领导带头学法,浓厚普法氛围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历来是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五年来,内蒙古五原劳教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逐年开展的专项、主题实践活动,所党委中心学习组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了《司法行政干警法律知识读本》《刑法》《禁毒法》《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作用条例》《人民警察法》《治安处罚法》《农业法》《行政许可法》《劳教工作管理工作常识》《信访条例》,以及涉及劳教、强戒、戒毒康复、“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领导干部率先示范、带头学法用法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带动了全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快了全所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局面的形成。
      (二)民警积极学法,执法必先懂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民警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内蒙古五原劳教所结合逐年专项、主题实践活动,采取“三个结合”“四个在先”的方法,扎实开展了“五五普法”学教活动,即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自学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学习讨论与检查测试相结合;对民警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在先,贯彻落实制度(细节管理)在先,督促检查指导在先,考核评比观摩交流在先。重点学习了全国、全区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等政治理论和《司法行政干警法律知识读本》《劳教工作管理工作常识》《禁毒法》《司法部关于依托劳教场所建立戒毒康复中心的通知》《司法部劳教局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诊断评估暂行规定》、自治区司法厅《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安全生产规律法规等。对存在学法、用法不用心、执法不规范、执行制度不力的单位实行全封闭集中整训一个月,要求全体民警熟背熟记应知应会应遵守等相关内容,并由所长亲自检查考核问题单位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的学习掌握情况,政治处、管理科、大队检查问题单位全体民警的学习掌握情况,对未达标民警出示黄牌警告:待岗培训,直至过关为止。通过认真学习、引导广大民警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按照国家赋予我们的执法权,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正确运用法律条文,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经过认真的学习,广大民警能够充分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劳教、强戒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由此,学法用法更加的积极主动。
      (三)纳入党性教育,培养普法骨干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五五普法”工作推向深入,内蒙古五原劳教所把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融入党风党纪教育和政治学习之中。在参加共性学习内容的基础上,还为130余名党员统一订购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读本、《行政执法监察手段》等读物,并通过考试、考核,促使他们知晓和掌握作为党员、民警、公民三重身份应知、应会、应遵、应为的全部内容,把他们培养成为遵党纪守国法,学法、守法、公正规范执法的骨干,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农工主动学法,构建和谐社区
      针对内蒙古五原劳教所农场分布分散和农牧业生产规律及农工户特点,内蒙古五原劳教所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开展教育,组织他们学习与自身活动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宪法》《刑法》《农业法》《民法通则》《计生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交通法规》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等常用的法律知识,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农工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的实效,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农场和谐小康社区建设。
      (五)组织各种比赛,推动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增强劳教工作民警、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人员及职工农户的法律意识,努力提高他们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型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经巴彦淖尔市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内蒙古五原劳教所在管教楼内设200平方米警示教育演播大厅,建成巴彦淖尔市法制警示教育基地,为深入开展法制警示教育、禁毒教育和“五五普法”工作创设了一个更生动、更直观、效果更明显的工作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先后为来自巴彦淖尔市公安、武警、消防、金融、税务、水利、中小学生2万人次举办了法制警示教育、现身说法教育讲座。与地方联合举办“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防逃、处突、安全生产法宣传及消防自救演练、9.5法律援助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充分调动民警、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职工农户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学习中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三、推进依法治理,强化职责履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所党委在全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确定了“崇德尚法,以法治所”的工作目标,即以《宪法》《禁毒法》、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全所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坚持依法治所,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要求,结合本所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农场工作实际,本着“合法、合理、全面、具体”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保障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形成了确保规范执法、依法治所的“52222111”长效机制,即”即五规:对全所民警的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经营、行政后勤、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编纂出版《五原劳教所制度汇编》《五原劳教所工作标准》两本书,旨在建立劳教工作和劳教民警队伍管理的规范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两考:根据五规的要求对所属各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两评:是指民警评议环节干部、环节干部评议党委,根据考核、评议结果进行等级评定,旨在建立劳教工作和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考评体系。两选:对环节干部实行任用制、对一般民警实行双向选择制,两专:即要求40岁以下的青年民警逐年实现“一专多能”“一专多强”,旨在加强劳教民警队伍专业化、正规化、革命化建设。一训:对违纪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试考核,一试:对考试考核合格的离岗培训民警进行试岗,一免:免除不称职环节干部领导职务,旨在建立劳教工作和劳教民警队伍的教育奖惩体系。长效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所规范立所、依法治所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场所的稳定建设与长足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其经验材料被司法部《劳教工作简报》、《内蒙古政法》、《内蒙古司法简报》、《劳教工作简报》刊载。
      (二)坚持“四个结合”,公正规范执法
      工作中,内蒙古五原劳教所非常重视“五五普法”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首要标准、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树组工干部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以及“十查十看”专项整改等活动相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共提高”。一是坚持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与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劳教、强戒人员及其家属以及职工农户、老残人员的来信、来访,及时解决反映场所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劳教、强戒人员、职工农户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把学法普法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针对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三是坚持把学法普法教育与民警从事的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分别对管教副队长、管理干事、教师、心理辅导员、会计出纳等不同工作岗位的民警进行分批分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强化培训,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四是普法教育与社情民意调研相结合,在组织广大民警进行廉洁从警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走访身边的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和执法监督员,收集社会各界对劳教民警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劳教、强戒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一系列学法、用法活动较好地解决了民警在执行制度、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懒、散、软、浮”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加大了督查力度,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全所上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普法宣传,树好执法形象
      根据上级“五五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场所学法、用法、规范执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我所认真组织“五五”普法的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既切实分析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又及时将普法工作经验作法宣传出去,树立了劳教、强戒、戒毒康复、农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大形象。《内蒙古五原劳教所执法督察关口前移》《他这样走出毒品梦魇》《他从劳教所新生》3篇作品先后在《法制日报》发表,《举办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律常识》教学观摩演讲竞赛活动》在《中国普法网》等网站发表,《今年首批19名强制戒毒人员提前解除隔离》在《内蒙古日报》上发表。此外,几年来在《内蒙古法制报》上发表学法、普法、规范执法、依法治理的稿件23篇。“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通过广泛宣传,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等工作在当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市委政府决定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我所进行戒毒救治,先后有10名自愿戒毒人员慕名前来我所戒毒康复中心戒毒,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成为收容收治地区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我所已经成为相关地区政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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