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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创“全国模范法院”侧记

2012-3-21 20: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18| 评论: 0|原作者: 湖北省兴山县人大办公室 余丙军|来自: 司法网

摘要: 在神密秀美的神农架下,流淌着一条誉满神洲的香溪河,美丽富饶的湖北省兴山县就座落在它的腹地。两千多年前,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稳,从这里走出了一位名垂青史的和平使者----王昭君。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同样 ...
在神密秀美的神农架下,流淌着一条誉满神洲的香溪河,美丽富饶的湖北省兴山县就座落在它的腹地。两千多年前,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稳,从这里走出了一位名垂青史的和平使者----王昭君。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同样是这片热土,又培育出 “全国模范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这不仅是荆楚大地上的唯一,即使在全国,获此殊荣的法院也寥寥无几,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

近年来,兴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工作原则,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狠抓执法办案,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致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项工作硕果盈枝,先后被评为”全县红旗单位“,“宜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省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这一串串荣誉,不仅凝聚了法院干警辛勤劳动的汗水与智慧,也向世人展示了兴山法院干警的风采。

惩罚与教育并举 为法律增辉

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兴山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的审判理念巧妙的结合起来,做到打击犯罪与教育感化两手抓,两不误。去年受理各类案件1409件,审结和执行结束1370件,对9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处罚。其中,81.2%的案件通过全院干警的细心教育,最终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大丰收。

为推进无执行积案工作,他们把执行和解的理念贯穿于案件执行全过程,将案件执行过程变为化解矛盾的过程;他们还将陪审机制引入到执行工作中,邀请陪审员参加执行异议的审查、重大执行事项的合议和影响较大案件的执行,既强化了监督力度,又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2011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36件,执行结案232件,结案率达到了98.3%。

为了避免因法官自由裁量而导致的量刑不一,审判不公的现象,把推进量刑幅度和量刑情节的规范化作为规避审判不公的重要手段,对15类常见罪名全面推行了规范化量刑,从实体上实现了量刑的均衡与公正,从程序上最大限度地增加了量刑的公开、公正与透明,促进了司法审判工作质量的提升。审判工作中,他们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等,立足教育转化,给予从轻处罚,交给社区矫正机构管理。2011年,共审理刑事案60期,由于教育感化工作细致,案件的上诉率大幅下降,被告人当庭认罪,退赃退赔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执法与服务并重 为大局护航

兴山县人民法院立足为大局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坚持能动司法。在执法活动中,为引导全院干警摒弃部门利益至上的陋习,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全局观,院党组以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组织开展了法律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四进四访”、“进百村,入百企” 等法律服务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既夯实了干警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又促进了工作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是对涉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二是围绕县委中心,主动开展服务。院党组一班人分别带领中层干部深入到县、乡重点企业,县乡部分单位和国家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征求意见,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对涉企案件做到及时接待,及时立案,及时审判,及时执行。三是对损害经济环境,破坏经济秩序的案件,从快审判,从重打击,从严执行。做到了在执法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端正服务形象,在服务中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从而既强化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又增强了公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审判与调解齐驱 为和谐添彩

他们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抓手,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在审判执行与调解纠分的过程中,以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为己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理念,秉承耐心、细心、诚心、公心的办案原则,高举调解化解矛盾,调解推动发展,调解维护稳定,调解顺乎民意的大旗,不断探索与创新案件调解机制,通过有效整合调解资源,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一是在全院建立了首问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诉后调解、执行调解的机制,形成了全员参与,全程实施,上下配合的调解工作格局。二是与公安局、司法局、县信访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了诉调联动机制,实现了诉调对接。三是建立了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为主的帮教机制。他们还把案件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申诉、信访、执行等各个环节,化干戈为玉帛,形成了诉讼内外的良性互动与案件调解的合力。四是充分发挥“木箱法庭”便民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特殊作用,变群众上诉后调解为法庭干警走出机关,深入农村巡回审判与调解民间矛盾,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方便了群众,又促进了社会和谐。2011年开展巡回审判调解112次,组织法律讲座五次,下发便民手册1526份,接听法律和诉讼咨询电话817次。新华社中文国际频道专题播发了“木箱法庭”典型事迹。

由于审判机制创新,调解格局优化,调解措施得力,调解方法到位,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减少了社会的对立面,去年,全院受理的1109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结案的就达676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工作与学习相伴 为干警给力

提高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不落伍的干警队伍,是兴山县人民法院长期追求的目标。

重培训,强素质 。他们把创建学习型单位和争做学习型职工作为立院之基,强院之本,坚持学习与工作常相伴,引导干警争做终身学习型职工。一是抓培训提高。每年春秋都要进行集中整训和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收看全国化解矛盾的先进典型录像,坚定“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信念。二是走出去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干警到延安、大别山等红色圣地进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三是送出去学习提高。坚持舍得时间、舍得人员、舍得花钱,一年来共送出去9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人均达2.15次,既更新了干警的知识结构,又提振了干警的精神面貌。四是用文化育人。完善了法院文化建设机制,建起了干警活动室、法院文化墙。从而提高了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重制度,强规范。为了加强法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法院的管理水平,给干警印发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定了干警日常行为考核标准和干警岗位责任制,编印了干警办案手册,出台了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管理育人。

重廉政,强形象。一是深入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牢记“三个至上”的方针。二是认真学习《准则》等廉政法规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建立了廉政执法责任制和廉政谈话制度。三是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收看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洁司法这根弦,不踏红线,不越雷池。四是廉洁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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