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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土地难讨还 今日调解笑开颜

2012-4-10 13: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74|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开封新区司法局 张六生 刘海军|来自: 司法网

摘要: 3月底的一天,在河南省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司法所办公室里,一位中年男子紧紧握住所长张六生的手,一脸灿烂的笑容里写满了感激,他真诚地表示:“十几年的土地终于要过来了,是你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原来 ...
3月底的一天,在河南省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司法所办公室里,一位中年男子紧紧握住所长张六生的手,一脸灿烂的笑容里写满了感激,他真诚地表示:“十几年的土地终于要过来了,是你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

原来,这名中年男子叫郭小彦,是邢堂村三组村民。在他小的时候,由于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家中的土地无人耕种,被本组村民李某“租种”,当时,李某的父亲是村民组长,私自将郭小彦的土地让给李某耕种。现在,郭小彦从外地打工回来,村里的耕地还没调整,作为该组村民,想要回自己的耕地。可是,李某感觉自己“租种”合法,就是不愿意给,说是组里租给他的。

郭小彦多次讨要无果,感觉很无助,便来到开封新区杏花营镇司法所寻求帮助。所长张六生在认真听取了郭小彦反映的问题之后,马上打电话和其所在村的村组干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

经了解,该事件已经过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村组调解意见也是让李某归还“租种”郭小彦的土地,但始终没有得到执行。若不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升级,后果不堪设想。

张六生立即深入当事人李某家中开展调查。起初,李某辩解自己租地合情合法,情绪也十分激动。司法所同志在稳定了当事人思想情绪之后拿出有关法律条文,结合当地风俗,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地对这件“租地风波”,不厌其烦地进行分析讲解。

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当事人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租地”行为,既违背村规民约,又不合法,应该依法归还郭小彦耕地。

最终,在司法所和调解员的主持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郭小彦如愿要回了自己的耕地,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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