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以案说法 查看内容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多方合作劝导 化解彩礼纠纷

2022-10-13 20: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95|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杨翠娇|来自: 宇新网

摘要: 近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陈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确定了恋爱关系,按照本地的风俗,陈某付给李某128000元作为彩礼,一段时间后,两人举办了婚礼仪式,但是未领取结婚证。“ ...
近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陈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确定了恋爱关系,按照本地的风俗,陈某付给李某128000元作为彩礼,一段时间后,两人举办了婚礼仪式,但是未领取结婚证。“婚后”仅5个月,二人矛盾重重,均表示不愿继续共同生活。随后二人因婚约财产纠纷诉至尉氏县人民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李某退还90000元彩礼给陈某,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退还。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与李某沟通,了解到李某不退还彩礼,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李某父母认为不应该退还。执行干警多次到李某家中,与李某及其父母释法明理,同时还联系了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和村委,共同做李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李某及其家属终于认识到,于理,陈某为娶妻已经花光积蓄,若不退还彩礼,必定会影响陈某以后的生活;于法,李某没有与陈某领取结婚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根据法律条文,应当退还彩礼。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李某将90000元彩礼退还给陈某,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婚约财产纠纷既关乎民俗,也关乎法律,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既要尊重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当事人应该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对彩礼有一个客观正确的认识。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8941000313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10-12 16:37 , Processed in 0.04316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