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你们送的是救命钱哪!” “我可以给我孙子买鞋了!” 这是刑事被害人老李和老张从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手中接过救助金时激动地不停念叨的话。 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刑事被害人老李和老张的生活陷入困境,该院经审查发现,老李和老张均符合救助条件,遂依法及时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 该院在4月24日下午17:50左右从财政领取到救助金,为了让被害人第一时间领到救助金,该院控申科检察官立即与被害人联系,表示第二天一早就会把救助金送到乡政府,请到乡政府领取。 4月25日8:30,经过一个半小时的颠簸,该院控申科检察官到达了乡政府,毫不迟延的把财政拨付到位的14500.00元救助金发放到了被害人或其家属手里。 该院通过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解决了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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