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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教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

2013-7-10 16: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44| 评论: 0|原作者: 贵州省劳教(戒毒)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来自: 司法网

摘要: 7月9日,贵州省劳教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直劳教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京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糜蕴秋,局 ...
7月9日,贵州省劳教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直劳教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京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糜蕴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军,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邵明,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曦,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龚玲出席会议,局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列席。

会上,李京强同志组织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在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央督导组组长傅克诚同志讲话以及省委副书记李军同志的总结讲话精神。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坚定信心,教育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对我省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赵克志书记的讲话站位高、定位准、主题鲜明、直面问题、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既立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又扎根于实现同步小康现阶段贵州中国梦的现实基础,是我省开展活动的指南。傅克诚组长对我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军副书记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神,开展好全省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局党委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研究成立了省劳教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并就省直劳教(戒毒)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

局党委要求,省直劳教(戒毒)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的具体安排上来,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各单位要结合劳教(戒毒)工作实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忠实务实实干兴省、同心同苦同步小康”为总载体,把集中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作为活动着力点,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各单位要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认真做好活动筹备、动员、部署及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既确保完成活动“规定动作”,又确保活动“自选动作”有亮点,有创新点。三是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机关处室领导参加,组成6个调研组,立即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民警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活动,重点听取对省直劳教(戒毒)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实施办法、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找准根源,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整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建章立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搞形势、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全省劳教(戒毒)系统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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