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宇新网 首页 工作报道 律师事务 查看内容

河南省濮阳市律师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15-4-22 10: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8| 评论: 0|原作者: 河南省市司法局 冯金霞 李贵轩|来自: 佳广网

摘要: 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思想素质显著提高,业务领域逐渐拓宽,服务大局日益增强,社会形象稳步提升,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 ...
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思想素质显著提高,业务领域逐渐拓宽,服务大局日益增强,社会形象稳步提升,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趋向多元化,各种社会需求出现多样化,律师工作该如何担当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的新任务,如何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新需求,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成效

(一)律师队伍稳步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1家,执业律师323人。在文化学历方面,本科学历以上282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4名,趋向高学历;在年龄结构方面,45岁以下中青年律师232人,趋向年轻化。有二级律师6 名,党员律师41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6 名。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已初步形成,并涌现出一批受到省市表彰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

(二)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成绩显著。一是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制定《濮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中重要作用的意见》,成立“濮阳市政府法律咨询团”、“濮阳市同心·民营企业服务团”、“濮阳市保护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服务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完善了律师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定期组织律师到产业集聚区进行走访巡诊。近两年来,全市200余名律师先后与87个企业对接,开展法制教育讲座24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4000余人次,审查法律文件1330份,出具风险告知书629份,参与调处各类纠纷439件,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二是服务城区改造提升工程。积极为华龙区、濮阳县、台前县、南乐县等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长庚律师事务所选派3名律师专门服务南乐县的旧城区改造项目,起草安置补偿协议500多份,调解纠纷40多起,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完成了西街关旧村635户、15.26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任务,且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阻工”,得到了段书记和赵市长的充分肯定。三是参政议政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刘义广律师连续两届担任市政协委员,撰写了多件富有建设性的提案,多次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被列为重点提案监督办理。在市政府、市政协表彰的2013年30件优秀提案中,律师的提案占3件。四是建立法律顾问长期服务机制。我市律师担任政府(县区及政府机关)法律顾问68家,为政府提出合理提案19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85件;为社会提供培训625次,义务法律咨询55113人次,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提供法律咨询6次,避免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85家,代理公司业务420件,代理合同纠纷案12416件,为当事人挽回了2亿多元的损失。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扎实有效。为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分别在市信访大厅、市总工会、市中级法院、市妇女儿童法律帮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室,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组建了由220名律师参加的农民工法律志愿者队伍、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志愿者队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开展“法心联诊”活动,疏通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的心结。近三年来,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300多名律师全部参与了信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待来访群众16000余人次,息访案件300余件,进入诉讼案件5162件。

(四)律师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律师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使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纪律意识得到加强。加大“两结合”管理力度,建立完善了律师执业准入、执业考核、执业奖惩等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了队伍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濮阳市律师业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加大对敏感案件办理的监管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网络诚信查询与监督系统,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律师行业行风建设。

二、制约律师工作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一)青年律师生活困难。青年律师是濮阳法律队伍的新生力量,有朝气,敢担当,但现实却让他们一入门就尝到生活的沉重。一方面由于执业时间短,经验少,案源缺,导致收入低,生活压力大;另一方面,由于过多的参与公益活动,时间长、没补贴,也影响了律师的收入,长此一往,势必造成队伍不稳,人才难留,律师业发展后继无人的局面。

(二)律师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一是律师参政、议政的机会、人数很少。二是社会不理解。有相当多的政府部门和各种机构不理解律师,不屑于与律师对话,带着有色眼镜看律师,对律师的正常工作不配合。同时,由于非律师法律从业人员的增多,律师的收入和社会形象都受到极大的冲击和影响。

(三)律师所规模发展受到制约。律师事务所分布不均衡,且办公面积小、规模小,缺乏大所、品牌所,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律师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四)“三难”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新刑诉法颁布以后,律师在本市看守所的“会见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在外地市该困难却依然存在。同时,律师执业中的“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三、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是解决律师参与公益活动补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办发〔2010〕30号文件指出,“采用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的补贴。”最近,李克强总理要求立即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由此,希望尽快解决律师参与信访等公益活动补贴。

二是提高律师政治待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办发〔2010〕30号文件指出,“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力度。”在法治社会中,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同为法律职业群体,应与法官、检察官一样,也应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够唤起民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在参政议政方面,应该增加律师担任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名额,以便更好地参与到全市中心工作中去,参与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去。

三是加快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发展。逐步完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三个层次的管理体系。指导律师事务所修订完善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等规章制度措施,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加大对律师执业诚信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四是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条件。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切实解决律师参与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依法保障律师在各诉讼环节的执业权利。协调法院降低材料复印收费标准,建议法院借鉴外地的做法,在条件允许的法庭设立律师出庭专用通道,改善律师参加诉讼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律师在法院诉讼期间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动全市律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3904299632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5-3 19:12 , Processed in 0.01429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